中国书法、绘画艺术的起源远远早于盆景艺术。几千年前,我们的先哲就提出了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认识论。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表达了炎黄子孙思维活动的特征,就是把思维建立在对宇宙自然的认知上并融入艺术创作中。
作为“立体的画”的盆景艺术,其起源和发展无不受到书法、绘画艺术的影响。因为它们有着相同的文化渊源关系,其美学思想、造型规律等是相同的。其中属传统美学范畴也属艺术辩论法一对范畴和构图造型方法的“争”与“让”,在书画艺术中的表现和应用,其理论和方法,同样也适用于盆景艺术,下面就联系书画艺术,图说盆景艺术造型中的“争与让”。
一、“争”与“让”的涵义及来源
图1 丛林盆景的左组争,右组让,前树争,后树让,主树争配树让
争:从字面来讲,一为争夺,力求获得或达到。二为争辩,争执等,《庄子·齐物论》载“有竞有争”。让:主要意思为退让、谦让、辞让、容许等,《贾子·道术》载:“厚人自薄谓之让”。
“争与让”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广泛存在于客观事物和社会生活中,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易经》中载 :“一阴一阳之谓道”,又载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指天地、引申代表一切可以二分的、相对的事物。“阴阳”、“两仪”,它们说的就是事物中广泛存在的虚实、刚柔、长短等多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当然也包括“争与让”。
老子认为,事物存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他说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等等此语讲的就是事物的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其中包含着“争”与“让”。“争”与“让”的艺术辩证法早已被应用于用兵艺术、社交艺术、书画艺术、园林艺术、盆景艺术等各门艺术中。(图 1)
二、“争”与“让”在丛林盆景艺术中的美学意义
图2 无争无让,平均对待,作品就失去美感,不和谐
我国古代和现代的美学家都认为,艺术美在规律、美在构成关系,丛林造型中,必须应用“争”与“让”的构成方法,在作品中显现美感。有争有让、互为搭配、互为依存、主次分明、对比变化、才能主动活泼、耐人寻味。否则,互不相干、互不配合、各唱各戏、就无法表现丛林和谐统一。
“争”与“让”的对立统一辩证关系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表现存在整体、也存在局部、在盆景造型中的构建,可丰富审美形象,营造审美情境,提升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在盆景造型中具有重要的美学意义。(图 2)
三、“争”与“让”在丛林盆景中的存在形式和表现方法
“争”与“让”在书法造型中,主要表现在单字的点画、结体的间架结构和通篇的章法布局上。丛林盆景造型中“争”与“让”与书法造型很为相似,表现在枝爪、根爪、枝与枝、枝干根、树与树等构成关系上。点画是书法作品中最基本的造型元素,点画决定结体,结体决定章法,点画是基础,相当于丛林盆景造型树中的枝爪,枝爪的丰富细腻,争让关系是否合理,决定整体作品是否耐看,经得起分析推敲。(图 3~4)
图 3 丛林盆景局部枝片造型中的争与让
结体是单字的间架结构,它是一种组合,一个整体,相当于丛林盆景造型中的一棵树、由枝、干、根爪组成。相对于树、盆、几整体而言,它也是元素。它作为单株整体时,要求统一、平衡和完整,它作为丛林的局部时,要求不统一、不平衡和不完整、这就联系到造型中要处理好“争”与“让”的辩证关系,达到整体上的平衡。(图 1)
欣赏书法作品有句常言:“远观章法、近看点画”,中国古画论中也有“远望之以取其势;近看之以取其质”的记载,欣赏丛林盆景作品同样如此,即“远观其势、近观其枝”,书画也好、盆景也好,章法是最先进入人的视觉。
董其昌说 :“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书法中的章法是通篇的一种组合形式。即字与字、行与行、主体篇幅与落款等的整体关系。丛林盆景造型为立体构成,但它必有一个主要观赏面、即正面。从整体而言也存在章法布局、既要处理好枝与枝、根干枝、树盆几的关系、达到争让结合、争让合理、主次分明、整体和谐平衡。(图 1)
图 4 丛林盆景主树根爪造型中的争与让
联系借鉴书画艺术、丛林树桩盆景造型中的“争”与“让”,指的是树干、枝、根爪的长短、抑扬、进退、曲直等。主要是处理好根爪、枝爪、枝与枝、根与干与枝、树与树等一系列关系,使其在变化中求统一、并产生美感。
丛林盆景中的“争”与“让”是相对的、变化的,局部的根爪、枝爪中存在“争”与“让”,整体的枝与枝、干与干、树与树等大的关系中也存在“争”与“让”,是一个复杂的、即变化又统一的体系,其理论与书法绘画中的理论是相同的。从盆景正面整体来看、主要有左争右让、右争左让、上争下让、下争上让、前争后让等形式。(图 1~5)
图 5 丛林盆景右树争,左树让,前树争,后树让,从左右两棵第一托枝来看,又为左枝争,右枝让
【唐】欧阳询《结体三十六法》中说 :“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须彼此相让,方为尽善”,【元】汤垕《画鉴》曰 :“画有宾主、不可使宾胜主”;古画论中还记有“先立宾主之位、次定远近之形,然后穿凿景物、摆布高低”;王羲之《书论》说:“夫字贵平整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欹、有侧、有斜、或大或小、或长或短”。
这些论述其实说的就是“争”与“让”。主为“争”,宾为“让”;近为“争”,远为“让”;大为“争”,小为“让”;长为“争”,短为“让”。表现应用在丛林盆景造型中,就其中主树而言,主枝宜长,体积宜大、宜靠前、宜突出,为“争”(当然主枝又由多个分枝组成,又要分出主次、长短、高低、前后等,做到枝中有枝,片中有片,有“争”有“让”,层次分明),次枝相对为短,体积为小,相对靠后为“让”(遮干点枝除外)。
一般来讲左枝争右枝就要让;右枝争,左枝就要让;前枝“争”,后枝就要“让”;互为交错,不宜左右对称、平等。枝的上下也存在“争”与“让”的关系,不宜平均对待要主次分明,强弱得当。处理好树体上枝的“争”与“让”关系,目的是使枝的形态千变万化,产生节奏感、达到整体上和谐统一,产生美感,使观赏者玩味无穷、给人以艺术上的美的享受。(图 6)
树的干,下面宜粗、显、老、为“争”,上面宜细、藏、嫩、为“让”。
图 6 丛林盆景中主树枝的争让关系
树的根爪造型中也存在“争”与“让”的关系,前爪宜争,表现为长、显、后爪宜让,表现为短、藏,主爪为争、次爪为让、互为搭配。左爪争右爪就要让,左爪让,右爪宜争,忌左右对称、等粗、等长、等高、平均。(对称,在传统装饰画中或建筑等艺术门类中被广泛应用,但在中国山水画中被列为禁忌,盆景造型中亦应如此,盆、几例外)。(图 4)
《芥子园画谱》中谈树的画法曰 :“二株有两法,一大加小,是为负老,一小加大,是为携幼,老树须婆娑多情,幼树须窈窕有致、如人之聚立,互相顾盼”,在画论中还记有“二株一丛必一俯一仰,一斜一直,一呼一应,头一平一锐,根一露一藏”。此论述讲的就是要处理好“争”与“让”的对比呼应关系,丛林树桩盆景应为三株以上树木,且必分组组合,一般分为主次两组组合为多,即表现出有“争”有“让”。主要一组,主树宜高、宜粗、宜前、宜正、表现为“争”,次要一组与其相反,表现为“让”。
主树的根宜露爪,配树宜半露;主树的干宜老、宜刚柔相济,曲直对比强烈,配树的干宜嫩、宜减弱曲直对比;主树树冠宜大、丰,结顶宜相对圆、平、秃,配树树冠宜小、瘦、结顶宜尖,同样表现出主树为“争”,配树为“让”。其中一组两树间的枝(内枝)宜短,有“争”有“让”,互为穿插,两树外的枝(外枝)相对宜长也要有“争”有“让”,互为配合、呼应。一般而言两组树宜上开下合、一般不平行栽植、但,结顶需左右呼应,不宜左右两边倒、互不搭理,上下也存在“争”“让”关系,达到“争”与“让”的对立统一。(图 7)
图 7 丛林盆景其中一组中的争让关系
《芥子园画谱》中载 :“三株画法虽属雁行最忌根顶俱齐,状如束薪,必须左右互让、穿插自然”;《三希堂画宝》中记有“林木须分高下、以树根为参差、分坡角之近远”; 笪重光《书筏》中说“名手无笔笔凑泊之字,书家无字字叠成之行”。
丛林树桩盆景是指三株以上(含三株)树木合栽于一盆的盆景形式。一本多干树桩也多产生丛林效果。丛林盆景树木搭配要粗细不等、高低不一、形态有别、不可根顶俱齐,但又不缺乏共性,刘熙载《艺概》说 :“章法要变而贯”,变化和连贯是章法的两大要求,石涛在《苦瓜和尚话语录》中提出了著名的“一画论”,书法造型也有“一笔书”之说、都是说的变化中求统一。
变化,离不开“争”与“让”;统一,离不开和谐和整体上的平衡。
如前所言,丛林树桩盆景中的树木合栽,要分组栽植,一般而言可分为两组,但树木多的可分为三组或三组以上,每组树木数量不可等同。就两组而言 . 主要的一组要有主树,树的数量要多,整体上相对于次要的一组,主要一组树要正、粗、高,前后空间要大,要表现“争”的艺术效果。相对于本组而言、要突出主树,整体上为前“争”后让(前景点缀的小树例外),树与树之间的“争”与“让”互为交错,与次要的一组整体上相呼应。次要的一组中也要分出树的粗细、高低、有主有次、表现出“争”与“让”的相互关系和艺术效果,相对于主要的一组,整体上次要一组又表现出“让”。(图 1)
三组丛林(四组以上丛林很少采用)造型中很为复杂、存在主中次的大关系,还有每组的小关系,特别是曲干树木组合,要认真处理好大小、粗细、曲直、高低、疏密、远近等各种关系,其中“争”与“让”的关系,从整体到局部,上到下,左到右,前到后是无处不在的,还是前面所说的要在“争”与“让”的变化中求统一。(图 8)
图 8 丛林盆景手绘图
丛林盆景的结顶很重要、整体上有结顶,及大的外轮廓线,每组有结顶,每株也有结顶。整体上的外轮廓线要表现出高低起落,曲折多变、自然婉转的艺术效果,忌直线,忌几何形,忌规则或过于笼统概括。
古画论中有:“山头不得一样,树头不得一般”之说,“争”与“让”的关系在结顶中同样存在,主树顶宜“争”,配树顶宜“让”,需从整体到局部,从局部又要到整体,反复刻画,达到美的艺术效果。(图 5~8)
艺术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结合。中国传统艺术(含书画艺术)的审美特质和核心是“天人合一”、“阴阳辩证”。“争”与“让”的艺术辩证法,这种美的表现形式,它应用在中国盆景造型中,特别是丛林盆景造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