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城市人越来越远离大自然,而盆景这门表现大自然的艺术正好顺应了人们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愿望,因此,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爱好者。
盆景具有艺术与商品的双重属性,这己是不争的事实。盆景的艺术价值与其树种、石种、体量的大小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盆景的经济价值应由其艺术价值来实现,而不是以其规格的大小来决定的。
近年来,从一些全国和地方性的盆景展览来看,贪大之风愈演愈烈。关于盆景的体量大小,我们的先人早就说得明白:“盆景以几案可置者为佳,其次则列入庭榭中物也。”展览的主办者也有明确的规定,但仍有大量超规格的“大作”送展,并无一例外地冲着金牌而来。如果大、小两件作品放在一起,小的获了奖,而大的没有,就会有人感到奇怪,问个为什么?
本来盆景的大小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只有符合自然的比例关系,都应一视同仁。大的利于管理,小的利于搬动;大的豪迈、气派,小的小巧、玲珑:大的可作景点点缀,用来美化环境,小的能入千家万户,用来美化居室。但是,盆景作品创作有一条重要的原则是“小中见大”,这里的“小”是指体量上的小,“大”则是指想象空间和艺术空间上的大。
笔者以为,在能够体现艺术和技巧的前提下,适度的小比无度的大要好。早在1993年,胡乐国先生在看了中国第三届花卉博览会的盆展后,就呼吁要纠正取材上的偏大之风,并建议在一些展览中要大、中、小全面发展,以中小型为主,分类评奖,正确引导。
笔者以为,我们在鉴赏作品时,不应将视线老盯在规格的大小上,而由此产生一种模糊认识,误以为只有材料的“大”,才能体现“题材”的“大”,才能表现大千世界的“大”。盆景,顾名思义,乃盆中之景,盆景是艺术地再现自然,而不是搬巨石造假山、挖大树设景点。陈象川先生在《试论中国盆景的创作原则》一文中,把“小中见大”的原则列为创作原则之一,是不无道理的。可以说,只有掌握好盆景的比例尺度,才会有作品的良好风度。
纵观盆景界前辈之作品,诸如素仁大师的飘逸清疏、傲骨孤高,布设出了一个淡泊的“人生”;贺淦荪大师的疏密有致、动势飞扬,开创出了一片生命的“天地”;赵庆泉大师的疏林秀水、恬淡清新,营造出了一方静谧的“世界”。单从他们作品的桩材、石材上看,未必都是我们一些人心目中的“大”气之材,然而件件都可称是上上之品。
由于一些展览和媒体的误导,致使一些盆景爱好者和一些园林绿化建设一味地追求“大材”,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生态环境。笔者也是一位盆景爱好者,为了获得满意的桩材,也曾到过一些名山大川,看到那里的山民为了得到个人暂时的经济利益,便迎合一些人贪大的心理,乱砍滥伐,把个好端端的绿水青山,破坏得遍体鳞伤,让人看了真是欲哭无泪。
据报载,前不久某大城市为了美化环境、绿化街道,不惜代价,假以重金从深山老林里换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大型树木,装点自己生活的小环境,殊不知这样反而破坏了人类赖以生态大环境。
据报载,前不久某大城市为了美化环境、绿化街道,不惜代价,假以重金从深山老林里换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大型树木,装点自己生活的小环境,殊不知这样反而破坏了人类赖以生态大环境。
原始森林编织出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的生态景观,是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宝贵财富。自古以来,森林和植被与人类鱼水相依、患难与共。只有维护大自然的良性发展,盆景事业才有兴旺发达的基础。笔者与杭州陈浩老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认为盆景以中小型为好,最大体量和重量以一个成年人能自如地搬动为宜。
这样不仅符合盆景创作中“以几案可置者为佳”、“缩龙成寸,小中见大”、“一峰则泰华千寻,一勺则江河万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效果,也有利于盆景走向市场,“让花木盆景进入千家万户”,使盆景艺术在商品经济的轨道上正常运转,更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给子孙留一片一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