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评比的办法
评比之前,评委会和监委会联合开一次会,明确评比办法、评比程序,交代评比纪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接着由监委会检查参展作品规格及几架配置等基本条件,排除不合乎规定要求者。然后开始评比。
评比程序的设计,要力求合理、严谨、细致。最好分为初评、复评、核查三个阶段。根据不同的展览规模、性质,制定具体程序。
首先定出盆景展的获奖比例。以往一般在参展作品总数的30%左右。再酌情定出不同奖项的数量,通常金奖、银奖、铜奖的比例大约为1:2:4。
中小型展览,可以采用评委打分或勾选的方法,最后根据得分的高低或得票的多少决定奖项或名次。如遇有多件作品总分或得票数相同,而全部入围又超出既定奖数时,可对这些作品再行勾选或举手表决,直至选出所需的数童。
大型展览,可统一评比,也可分为两组(树木盆景组和山水、水旱组)评比,视时间、空间、人力等客观条件许可而定。
评比方法可采用评议法、表决法和打分法三结合。评议有助于评委更全面地鉴定作品,并可节省大量的时间;表决和打分则更能体现每个评委的独立意见。
大型展览评比具体程序如下:
1.首先采取评议法,按得奖总数选出入围金银铜奖的作品。遇到有争议时,可举手表决,以多数评委意见为准。这样可将评比范围缩小一大半,让精力集中在重要的地方。在此过程中要防止好作品漏网。
2.然后由每个评委分别对入围作品逐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统计出每件作品的总分。评委打分完成后在每张评比表上签名确认。
3.再按总分进行排序,定出金、银、铜奖。如遇有多件作品总分相同,而全部入围又超出既定奖数时,可对这些作品通过举手表决选出所需的数量。
4.最后由全体评委、监委对评比结果进行一次核查。发现问题可采用评议加表决的方式处理。处理结果经监委会通过。
5.评比结果核查无误后,由全体评委、监委签名确认后方能生效。最后由组委会向外发布公告。如采用打分法评比,则将打分结果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