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评比的6个纪律
为了维护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必须明确规定评比的纪律。
1.评委与监委的盆景作品可以参展,但不可参评,也不可以他人名义参评。
2.评委应做到不分远近亲疏,一视同仁,不可在评比中为自己的所在地区、单位,或徒弟、亲友争奖。
3.当评到与评委本人有密切关联的作品时(如亲属的作品),该评委应该回避?
4.建立评委征信和退出机制,即评委如有违反评比规定,徇私舞弊等行为,经举报并查实,应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不再继续作为专家库成员。
5.所有评委、监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组委会向外发布评比结果公告以前,不得向外透露任何与评比相关的信息。
6.在评比过程中,展场内除了评委、监委,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均退场。
在盆景展评比以前,组委会与评委、监委签订遵守评比纪律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