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辛苦培育出来的盆景,他们却在夜深人静时驾驶货车前往,从人家院子里将其盗走,盗得的5株盆景,价值6万余元。不过,他们还没来得及销赃,就因贪心再次作案被抓获。
4月26日,凤冈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该案被告人洪某军、洪某云、李某、勾某4人,均系铜仁市德江县人,除李某外,其余3人均有盗窃前科。
去年10月3日,洪某军叫上洪某云驾驶李某的面包车,3人从德江出发,来到凤风县寻找作案目标。当晚23时许,3人到达凤冈县看守所路段后,洪某军、李某下车经寻找,在县城文峰路段将受害人陈某家院坝内的一棵金弹子盆景抬上车。
在行经凤冈县绥阳镇路段时,3人不忘顺手牵羊,将当地村民杨某家院子里的一棵火棘和两棵黑松装上车。回到德江后,洪某军将金弹子种在自家土里,洪某飞则将另3株盆景抬回种植。
10月4日,上述4人继续驾车来到凤冈作案。这次,洪某飞开着洪某军的大货车,来到凤冈永和镇,盗得受害人任某家院坝里的一株金弹子抬上车运回德江,种植在洪某军家土里。
10月12日,洪某军、洪某飞、勾某3人,再次来到凤冈绥阳镇作案。当晚,3人在撬盗作案过程中,受害人杨某家灯亮起,受到惊扰后,3人不敢继续作案,只得驾车逃离。在县城文峰路段,3人被警方抓获。
在4月26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上述4被告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相关机构鉴定,4人所盗得的盆景,市场价总价值6万余元。
案发后,上述被盗的5株盆景,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发还受害人。庭审中,有被告人对盆景价值提出异议。部分被告人,从自己家庭困难等角度,希望法院从轻处罚。经远程庭审后,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