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头企业带动有待加强。近年来,该市花木盆景企业数量和规模都在逐步提升,但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数量不多,对花木盆景产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的带动辐射力不强。截至目前,该市一级园林施工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16家,三级资质39家。而且,规模企业与花农联心连利的程度低,仅仅是买与卖的关系,没有真正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二)区域商标效应有待放大。对于行业协会来说,“重注册轻使用”的思想比较突出,对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后续使用不重视,缺乏持续开发利用的整套措施办法。如皋花木盆景协会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挂靠在政府部门,基本没有独立的资产,政府也欠缺投入,仅靠行业协会来做大做强商标品牌存在极大难度。
(三)种植产业结构有待优化。该市桂花、女贞、紫薇等发展较快,苗圃库存量较大,特别是中小规格的半成品苗数量较多,已超过市场的发展需求。盆花、鲜切花等观赏花卉面积、数量太少。全市盆花、花坛草花、鲜切花、高档花卉等的生产面积总共不到2000亩,与“中国花木之乡”的美誉以及如皋花木产业在全国的龙头地位很不相称,特别是在产品供不应求的形势下,发展仍较缓慢。
(四)行业经营秩序有待规范。近年来,随着如皋花木盆景声名远扬,一些外地花木企业和未经授权的本地经营户,缺乏正当竞争意识,采取“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方式,侵犯“如皋盆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这些花木盆景种植密度偏高,苗木枝条纤细,树冠偏小,质量下降,苗木成品率不高,严重影响了如皋花木盆景的美誉度,造成了品牌价值的下降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