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BCI国际盆景大师有关事项及要求由中国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经国际盆景赏石协会(BCI)理事会认可,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花卉盆景赏石分会(下简称分会)同意并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备案。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设立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向国际盆景赏石协会(BCI)推荐国际盆景大师的领导工作。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推荐BCI国际盆景大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会和BCI中国地区委员会相关领导、专家5人组成:
负责人:
李克文(负责推荐工作全面协调)
成员:
魏积泉(兼任专家组组长)
吴亚秾(兼任监督组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推荐工作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标准,具体进行BCI国际盆景大师的推荐工作。
专家组由9位中国盆景艺术大师组成。
组长:
魏积泉(福建,兼)
组员(按姓氏笔划排名):
(三)组成推荐工作监督组,负责推荐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监督组由3位分会监委成员组成。
组长:
吴亚秾(福建,兼)
组员:
徐宁(贵州)、陆明珍(上海)
二、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程序
(一)入围推荐
1、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盆景协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商定并推荐入围人选。
2、入围者填写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BCI国际盆景大师申报表(推荐表),向所在地的分会所属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特区)盆景协会递交申报材料。
3、各协会对入围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推荐标准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填写推荐意见。在2017年9月10日前(以材料发出的邮
政印戳为准,过期不候)报至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无相关协会的地区(省),由该地的分会副理事长或副秘书长负责此项工作。
4、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凡不符规定内容和要求的退回重报。
5、推荐工作专家组和监督组共同审定入围人选。
(二)正式推荐
推荐工作专家组依据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标准,提出推荐名单,监督组提出监督意见,经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网上公示推荐名单。如无重大问题,7日后生效,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花卉盆景赏石分会同意并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备案。然后向国际盆景赏石协会(BCI)正式推荐。
(三)监督
推荐BCI国际盆景大师工作全过程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体现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监督组履行以下职责:
1、对拟任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2、认真审阅各协会推荐的申报人的各项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3、认真听取各协会及广大会员对推荐工作和推荐过程中的意见,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并进行调查,会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确定。
4、审核推荐结果,提出综合性意见报请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组成员联系方式:
组长:吴亚秾 13805921278
组员:徐宁 13312208666陆明珍 13801733014
三、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标准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志于向世界推广中国盆景文化;
(二)技艺精湛,操作规范,具有较强的现场创作实力和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应邀赴国外独立进行教学和示范;
(三)具有出国交流的基本条件(身体、年龄、时间、经济等);
(四)曾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担任过教学和示范者可优先;
(五)获得过中国盆景艺术大师或中国盆景高级艺术师称号者(含第二批中国盆景高级艺术师入选待批人员)可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者可优先。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隶属国际盆景赏石协会(BCI)中国地区委员会有效会员者(每年均有续交纳BCI会费的为有效会员),均可通过所在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特区)盆景团体向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须填写BCI国际盆景大师申报表(一式3份)及相关旁证材料(围绕6条推荐标准的支持材料1份)。
四、责任与纪律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监督组成员身负重托,责任重大,其行为将直接关系到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的成功与否。所有成员必须严守纪律,以身作则。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资格。
五、工作联系
建立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群,随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情况,研究问题。
BCI中国地区委员会秘书处承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负责人:苏苡,13925001986
联络员:黄雪芬,13503025731;李晓华,13600003940
联系邮箱:shirley_lgh@hotmail.com或13503025731@139.com
联系地址:广州荔湾区东风西路流花西苑
邮编:510170
BCI国际盆景大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