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联兴
国运昌,盆景兴!
目前,全国举办的各种层次的花博会和花木盆景展评活动越来越多,吸引了海内外众多的各界人士参与,特别是许多商界、政界、文化界等知名人士也纷纷加入盆景爱好者行列,优秀作品层出不穷。然而,每次盆景展评的得奖结果,往往又是极其敏感的话题。由于采用的展评规则、程序和实体操作上各地有异,加上有的地方受到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展评活动有不良渗透,有的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和透明度不高等弊端,加上审美、评判、欣赏的角度不同,往往使评奖出现了种种议论,甚至出现不服评判等问题,成了不协调之音。
本人从1997年开始参与各种全国性展评2004年第六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博会(国务院对台办、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期间曾担任盆景评委会副主任,现试对盆景展评的规则、程序与实体问题,提出理性的思考。
一、评奖规则的地位: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上个世纪末,笔者参与一些地方的盆景展评,往往没有成文的“展评规则和标准”,奖项等级和得奖作品基本上由评委说了算,随意性很大,所有参展者只能是“洗耳恭听”评奖结果,没有一丁点儿知情权和发言权。新的世纪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各她层评都有了各种版本的“展评规则”或“评奖标准”,慢慢走向规范。
但是还有说的与做的不一样的情况存在。有的地方出于种种考虑,评委会对这些“游戏规则”不公开,只是评委会内部掌握;有的评判过程不为外人所知;有的展评后,连评奖结果也不及时公布,采取事后发奖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参展者有意见,参观者有看法,媒体有怀疑、有不解,破坏了展评的公信度和权威性,影响盆景事业的良性发展。
展评规则和评奖标准,是展评给奖的主要依据和操作规范,一旦经过大会组委会批准,就具有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地位。所以,程序上的“展评规则”和实体上的“评奖标准”必须法定程序,提早对外公布公示,上网上墙,务必要告知每一个参展人。因为,参展参评是一种双向互动,参展者有知情权,了解规则是他们赖于按规参展的根据。
第六届海峡两岸花博会之前,我们评委会先根据组委会要求和参照各地经验,首先制定了“展评规则和展评标准”,明确了奖位设置、评委组织、评奖办法、评奖标准和法定执行程序,方方面面尽可能的考虑过细:其次是特别严格规定,所有参展作品在评奖时只编号、不署名;监委会,评委会人员的作品,只参展,不参评,以此提高评委的公信度。
再次是评奖标准分数化,参展作品分按“造型、创新、风格、配盆、命名、奖励”六个方面标准,实行110分制,民主打分,集体复议。奖励分的设置,主要用于鼓励引导人工自育盆景,杜绝野生采集,强调资源保护。创新分的设置,旨在提倡多样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实践证明,严格规则理念,强化规则的地位,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就有了实施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则是法律,评委是泫官,结果是宣判,全过程都必须在组委会、监委会的监督之下进行。评委们来自各地,都是经过历格审察后有资历的盆景界前辈,他们以规则为根据,以标准为准绳,公开公正,互相制约,按程序透明操作,按类打分,高分得奖,最大限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不公正性,这样做的同时,也减轻了评委受到人为因素造成的压力。评委们说,尽管也可能会有人想拉“人情分”,但是条件明摆着,评奖过程大家都在看,透明度这么高,谁也无法操纵全部。
二、评奖程序的固定:程序违法评奖无效
由于参加展评者的包括许多台湾同行,随行的两岸各大媒体来了200多人,这些新闻界人士、记者们关注着评奖程序,更注重着评奖结果。这些外部条件,也促使我们严格按照“展评规则”规定的程序执行:一是审查作品规格;二是为作品编号:三是评比打分:四是计分分级:五是集体合议;六是监委认可;七是组委批准;八是挂牌对照:九是公布上墙:十是组织发奖。每个过程都是透明的,没有人敢越雷池一步。
我们反复重申:经过组委会批准公布之后的程序,就具有法定程序的地位,评委会只能无条件遵守,任何人也不能有作任何改动。评奖程序一旦违规,评奖结果也是等于无效的。因为,程序是保证实际评奖公正性的前提。产格程序不“走过场”,就是一种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也就是评奖的全过程。开始,一些评委对规定的评奖程序不以为然,认为太繁琐、太麻烦。后来,事实使他们对严格程序有了切身体会和理解。
在评奖之前,评委们按程序检查作品的参评规格,以确认进入评比程序。这时,发现有一盆题名为《众志成城》的丛林式榕树盆景,气势不凡,制作精美。虽然树不超过1. 2m的规定,但是,作品盆长2米,上层台时要八个人同时抬,显然超过了历届各种参展惯例,实为超大型盆景。我们马上对制作者作了告知说明:此件作品超标,只能参展,不能参评。这位资深作者当即表示理解。试想,此件作品如果进入了参评程序,以后就会出现显失公平、影响公正结果。
程序违规,参展者可以监督、组委会可以宣布一切结果无效,这一法定理念,成了我们按程序操作的信条。参展者的作品,是他们心血的结晶,蕴涵着他们的追求,寄托着他们的期盼。谁都想让自己的作品得到认可,得到社会承认。他们和媒体都始终在监督跟踪着评奖过程。如果评委会严格按程序操作,他们就无话可说,如果“跳”了程序或违反了程序,他们绝对会有意见,甚至怀疑到评奖的公正性。
由于每件作品的设计理念、审美观念和欣赏角度不同,往往对评奖后的结果还会有一定范围的异议。我们评委会对此问题,按程序接受参展者和记者们的提问,明确给予答复。中国女排主教练陈忠和是个有十多年历史的盆景爱好者,他此次的参展作品是组合的小型盆景《女排之歌》,被评上金奖作品,得到了两岸同仁的喜爱。
但是,也有人善意发问,是否存在“名人效应”问题?我们按程序给予明确答复:这组作品全部是靠人工自育成型,是作者寄养多年而组合的,品种丰富、造型各异,同时配盆奇特、命名有意境,暗合中国女排奥运夺冠军的拼搏精神:它设计风格清新,质朴,富有时代感,形式大胆创新,是在评奖标准六个方面都得到较高分的作品。我们这样回答,观众和记者们都很满意,许多媒体都报道介绍了这一组作品。
畅销书《笑对人生——陈忠和自述》的第二作者陈先生对此评论道:“文如其人,陈教练的盆景作品和他的组队思想一样,各体分开看好像是一般般,可组合起来就透着一股神气,真是功夫在诗外,得奖是众望所归。”
三、实体评奖的适用:公平原则高于一切
任何盆景展评的最后评奖结果,都是实体上的最终评判结论和确认,这种结论和确认只是相对的客观的结论和确认,它不能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无误和高度统一。正如“选美大赛”一样.由于每个人对“美”的评判和确认上存在“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差异。所以,就会出现评委中“我认为这盆好,他认为那盆佳”的争论,参展者更会“以自己作品之长比别人作品之短”,从而提出不同的结论,这种差异情况应该允许存在。每个评委的评判结论,只要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计分,体现在个人打分上,行使自己的一票权利,出现作品积分相同时,则以评委集体复议方式研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票决定论后,马上公布结果。
公平原则体现于评奖中,要求每个评委必须以个人的敬业道德、良知和业务水平,坚持行使正义,包括对各种参评树种、表现样式、代表流派、创新作品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凭个人好恶打分。要承认不同树种和不同样式之间的异同之处,要承认不同流派和不同风格之间的各有千秋,每一种艺术表现形式,都有它们存在和得奖的理由。它要求每个评委对不同地区的作品一视同仁。
在水一方的台湾作品,素来与大陆作品一脉相承,但由于历史原因几十年没有交流,作品风格总是有所差异,他们重视后天制作,强调规范,讲究功底,我们应尊重这些成果。台湾林世勋先生的真柏作品《行云流水》、杨惠如先生的三角梅盆景《满堂红》,送展讦后因为事务繁忙,他们甚至人都没来过展厅,更别说见过评委。但是,他们制作精美的台湾风格和超然的水准,得到了评委的认可和赞美,双双获得高分夺金奖。这两位台胞对评委会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大陆的评委客观公正,水准不凡,下一届还要动员更多的台湾同行来参加。
综上所述,一次成功的盆景展评,离不开“游戏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这里,评奖规则有如程序法,评奖标准好比实体法,操作上体现在规则公示、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平三大要素,它们之间是互相依存,互相连环,互相制约,不可分割的关系。从法律法则的高度思考,评奖机制的完善,是评奖公平的保证,这其中,评委会严格程序加上理性评判,再经过监委会的监督认可,才可能有实体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