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息:靳某今年真是昏了头,三次于夜间骑摩托车至安庆市沿江东路花卉盆景市场,采取翻进铁栅栏内盗窃盆景以及用自己携带的铁钩子将盆景勾出等方式,在安庆市沿江东路盆景园和花木广场先后分别盗取盆景共计18盆。
据安庆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18盆盆景共计价值8600元。
6月28日凌晨,靳某再次骑摩托车至一花园经营部,盗取花盆2个,在离开现场时被蹲点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当时,靳某吓得盗来的花盆都掉地上砸坏了。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所盗盆景、花盆追回,并已返还各被害人。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8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靳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对作案工具嘉陵90-A摩托(红色)一辆依法予以没收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