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洋)偷来价值上百万的罗汉松,以3万元的价格卖出。昨日,北碚法院举行公判大会,对涉案5人宣判。2006年3月31日凌晨,范某租用孙某的长安货车,伙同“廖二娃”等人,邀约涂某到北碚区静观花园盗挖出一株价值110万元的古罗汉松(系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委托任某将古树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宋某。
同年4月2日,孙某、范某、任某被捉获,4月3日,公安机关起获被盗的古罗汉松。
昨日,北碚法院公开宣判,范某因盗窃罪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涂某因盗窃罪获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万元。孙某因转移赃物罪获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任某犯销售赃物罪,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宋某犯收购赃物罪,获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