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田学中
胡乐国先生在本刊2002年第9期发表的《谈 盆景传统》 -文,提出了很独特很大胆的见解。他认为中国以往规则式盆景“属民间艺术”,唯有自然式盆景“是中国盆景艺术的正统,是中国盆景艺术的传统”。此前还未见过此种提法。
应该肯定,胡先生关于规则式盆景属民间艺术的观点含有合理的成份,是当前盆景理论研究的一项突破。的确,以前有些地方流行的规则式盆景,如“方拐式”、“屏风式”、“游龙式”以及图案方形式等等,是含有浓重民间艺术特色,可以称之为民俗盆景。然而,如果就此笼统地把各地所有的规则式盆景简单划归为民间艺术,也是不恰当的。例如扬州的“云片式”,它的出现至少有300多年的历史。原存天宁寺的一盆明末云片式桧柏盆景即是明证。扬州为当时文化发达、文人荟萃之地,这种造型能历经几百年而长兴不衰,没有一定的文化土壤、文人雅士支持,是难以想象的。这样的文化名城发生这样的长久文化现象,很难把它说成是“民间艺术”。苏州盆景的状况与此极其相似,风行一时的“六台三托一顶”式造型虽然三十年代遭到现代盆景观念的冲击,但以大学者周瘦鹃先生为代表的革新派推出的“粗扎细剪”技法中,却仍然透露出“二弯半”等规则造型的痕迹。难道这也可以用“民间艺术”来诠释吗?
由此可见,规则盆景的出现,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远不能简单用“民间艺术”一个词来概括。
那么,应该怎样全面、科学地看待我国一度盛行的规则式盆景呢?笔者认为,此种盆景形式出现的原因固然有民俗文化的因素,尤其文化欠发达地区,这一烙印更为明显。但是不能不看到,它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时代的产物,主要根基不在民间。当时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盛行规则盆景这一事实充分说明,实质上它是没落封建文化的缩影,是封闭、保守、僵化的社会心态的表现,是明清时盆景高度发展中反映消极思想层面的一个艺术流派。因此,具有民主思想的《病梅馆记》作者龚自珍对此类现象加以猛烈抨击就毫不奇怪了。至于规则民俗盆景的文化背景,那属于另外一个研究范畴。
自然,上述分析并非抹杀明清时候我国盆景发展兴盛阶段的成就。毕竟规则盆景只是流派之一,而非全部,不同流派的涌现反而证明当时盆景艺术的繁荣。规则盆景尽管缺乏积极的思想内涵,但是它作为重要流派的存在,以及对传播与普及盆景艺术的作用,都有它自身的意义。它不符合今人的艺术观点,并不等于不存在历史上的价值。笔者的本意是在讨论传统中,对规则式盆景的地位作一个历史的客观的评价。笔者认为,不管艺术上评价如何,规则盆景既然是中国盆景历史的一部分,那它自然也是盆景传统的一部分,即便属“民间艺术”也不能例外。例如历代诗歌中的民歌,具体如《诗经》中的民歌,谁能否认它们也是传统的一部分呢?研究传统,关键不在于将哪些东西排除在外,而在于对传统如何分析和如何对待。这就是所谓的态度问题,即:科学分析,去芜存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只有对传统采取这种态度,我们才能清理继承好前人的遗产,才能继往开来开创辉煌的未来。
一已之见,就此请教胡先生与读者,以期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