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州5月28日电(记者 钟亚雅 通讯员 越检宣)因对广州某公园栽种的两棵九里香盆景喜爱不已,趁公园人流较少的时机,用手拔起偷偷运出公园拿回家栽种。殊不知,两棵盆景价值昂贵,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裴某退休在家,平时就喜欢摆弄一下盆景。他经常到广州某公园锻炼,对公园草地上的一片九里香树特别有兴趣,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裴某某对公园的九里香盆景拍照留念,但是光看照片也难解喜爱之情。2012年5月4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裴某去至公园,趁周围无人之机,用手拔起栽种在草地上的2棵九里香树,偷偷搬运回家中的天台栽种。
经查,被盗的两棵九里香盆景,生长年份长,盆景造型奇特,树杆粗壮,盘根错节,叶茂枝繁,是公园中具有一定价值的盆景,是岭南盆景岭南派创始人“孔泰初”年代培育成型至今,较为有代表性的盆景。经鉴定,两棵九里香盆景价值人民币8000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裴某在公安人员的教育下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了两盆盆景给公园,没有造成较大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能够投案自首,退还赃物,确有悔罪表现。近日,越秀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裴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办案检察官指出,公园是公共场所,公园里的一草一花一木都属于公共财物。在广州的各大公园以及道路两旁都不乏一些名贵树种。检察官提醒市民,公共场地的花草树木是用来美化环境和供观赏的,不得随意盗伐或盗采。如果盗伐或盗采名贵花木,达到盗窃罪的量刑起点,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