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地亚红豆杉资源开发公司集资诈骗

   2013-09-26 15
核心提示:成都曼地亚红豆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地亚公司”)以有偿转让林权种植曼地亚红豆杉的方式,诱骗群众签订所谓的《合作开发曼地亚红豆杉合同书》,以每亩不低于1.2万元收取林权转让款,
 四川在线消息 
 2005年8月18日,市公安局经侦处接群众报案称,“成都曼地亚红豆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地亚公司”)以有偿转让林权种植曼地亚红豆杉的方式,面向社会非法集资。
 

曼地亚红豆杉资源开发公司集资诈骗

  经查,2004年4月,“曼地亚公司”在成都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粟某(男,47岁,重庆市人),公司股东林某(女,45岁,本市人),2人系夫妻关系,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人民币。公司成立后,粟某、林某对外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所谓的《合作开发曼地亚红豆杉合同书》,以每亩不低于1.2万元收取林权转让款,并按照每亩收益4:6进行“分红”,按照投资额16%的年利率进行保底补偿,致使数百群众上当受骗,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粟某、林某2人均被依法执行逮捕并追回部分赃款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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