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绿工程之初,衢州市就提出了《衢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并在近几年来,先后3次对《衢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进行编修整改,最新一轮《衢州市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和《衢州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于2004年11月通过了浙江省建设厅专家评审。着力打造“以山为脊、以水为源、以绿为脉、以文为魂”的山水相应之城。其中,城市道路交通和水系改造布绿是两个极其关键的项目,它们在此规划之中,相辅相成。衢州的“盆景式”城市建设正是以这两条线为横纵双轴,共同交织起城市的每一个布绿网点,福泽每一株小草、每一处溪流。
2003年-2007年间,衢州市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以城市交通道路以及水系改造布绿架构起来的“盆景式”城市治绿成果进行保持和维护。《衢州市区城市绿化管理试行办法》、《衢州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方法》、《衢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方法》、《衢州市城市绿化补偿费标准》、《公园管理方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化园林绿化建设技术规定》、《衢州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衢州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衢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标准和规范来保证治绿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进行。
衢州市委书记厉志海在参加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时说,人与环境的关系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以环境为代价求得短暂经济快速发展,是最不可取的。作为衢州的“父母官”,厉志海还说,我们应对子孙后代负责,不能以一时之“利”毁一世之“本”。这也是我们在建造“盆景式”城市的时候要遵循的一个目标,是为衢城老百姓创造和谐人居环境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