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公园的内涵特征
把握国家文化公园的内涵本质和概念特征有助于理解其规划建设的总体框架,推进其高质量建设。虽然国家文化公园是“在吸收国外国家公园和区域性遗产保护等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公园体系和制度上衍生的大尺度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方式”[13],是“国际遗产保护空间范围从单体建筑向集群式遗产、大遗址、文化街区、历史城镇、文化线路逐步扩大”趋势的响应[1],但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文化公园反映了“文物和单体遗产已不足以承担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文化、精神层面国际地位”[1],显现了“一种与美国国家公园和欧洲文化线路既有理念联系又有内涵区别的‘大结构叙事’”[22]。可见,国家文化公园由中国首次创新发展,具有区域性文化资源集群保护的内涵本质和国家性文化保护、地方化文化发展、公园型文化共享的概念特征。
1.1内涵本质:从地方性离散到区域性整合的文化资源集群保护
国家文化公园的集群保护主要表现在文化资源和保护方式2个方面。在文化资源的集群上,国家文化公园依托具有中华地理空间标识的巨型线性载体,结合载体文化的主题性、连续性特征,突破了单体文化资源类型、时空边界、地方与部门管理边界,对沿线文化与自然资源进行系统性保护,以集群的形式建构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中国符号、标识。
其一,与文旅部门的文保单位、大遗址保护区、考古遗址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城乡建规部门的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不同,国家文化公园打破了文化与自然割裂的局面,以各类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综合性保护代替单体或单地域的离散性文化资源保护[14]16-18;其二,国家文化公园依托长江、黄河、长征、大运河、长城等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大尺度、大范围、大跨度“地理媒介”,联动了不同子文化空间区段,发挥出文化价值的集合放大效应,凸显文化共同体价值[22-23],反映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遗产体系。
其一,与文旅部门的文保单位、大遗址保护区、考古遗址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城乡建规部门的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不同,国家文化公园打破了文化与自然割裂的局面,以各类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综合性保护代替单体或单地域的离散性文化资源保护[14]16-18;其二,国家文化公园依托长江、黄河、长征、大运河、长城等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大尺度、大范围、大跨度“地理媒介”,联动了不同子文化空间区段,发挥出文化价值的集合放大效应,凸显文化共同体价值[22-23],反映中华民族融合、发展的遗产体系。
在保护方式的集群上,国家文化公园通过4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和五大关键领域基础工程的设立等方式实现了资源集群化保护,进而实现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复合功能和文旅发展、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等多元目标。
国家文化公园集群化的保护方式实现了“遗产要素导向型”分头保护到“管理目标导向型”统一保护的转变[1],以及意象式松散集合到功能性有机整体的转向[16],建构了文化遗产作为战略性“社会-技术”集群[24]的创新性方法。这样的“社会-技术”集群方法,从资源保护、文化阐述、设施配套、环境修复等方面,关注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重分区的协同,将遗产作为一种历史过程和文化生态来保护[16],平衡了文化保护与公众权益之间的关系。
国家文化公园集群化的保护方式实现了“遗产要素导向型”分头保护到“管理目标导向型”统一保护的转变[1],以及意象式松散集合到功能性有机整体的转向[16],建构了文化遗产作为战略性“社会-技术”集群[24]的创新性方法。这样的“社会-技术”集群方法,从资源保护、文化阐述、设施配套、环境修复等方面,关注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重分区的协同,将遗产作为一种历史过程和文化生态来保护[16],平衡了文化保护与公众权益之间的关系。
1.2概念特征:国家性、地方化、公园型
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性体现在国家意志的战略目标、中国符号的形象定位和中央统筹的组织保障上。
1)在国家意志的战略目标上,“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形成中华文化重要标识”成为相关政策文件的共性目标,体现了“文化自信”国家战略下提升中国文化遗产国际话语权、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诉求。
2)在中国符号的形象定位上,首先,国家文化公园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这样跨区域、代表中华民族融合发展、中华精神形成发展的共性地理媒介为载体,与“西欧北美民族认同型国家和中东宗教认同型国家”有所区分,从国土层面建构了中华文化总体性把握的形象体系,架起了强化国民文化身份认同感的通道[22];其次,国家文化公园具有世界级、国家级文化资源的支撑性,如《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就明确指出作为参观游览和文化体验的主体区域,国家文化公园的核心展示园应该由“国家级文物和文化资源及周边区域组成”[5],反映出国家文化公园所具有的国家性文化脉络。
3)在中央统筹的组织保障上,国家文化公园从公园名单、规划方案、建设分期等方面,建构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5]的推进机制,协调国家文化公园在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国家意志、中国符号的全面呈现。
国家文化公园的地方化体现在差异互补的地方特色、价值外溢的地方发展和落地实践的地方支撑3个层面。
1)在差异互补的地方特色层面上,国家文化公园跨越文化单元、要素类型、时空边界的集群保护,促使国家形象定位与特定地域、不同文化特点的“和而不同”得到彰显。在已启动的长城、长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中,带、段、线、区的文化聚类引导成为既能凸显整体标识、代表国家形象,又根植于地方特色的普遍规划途径,实现了国家性宏大叙事与地方性特色故事之间的关联[25]。
2)在价值外溢的地方发展层面上,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的差异化管控,为“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公园建设、管理和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25]提供了空间保障;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关键领域基础工程的系统推进,指引、统筹了文旅发展、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和文化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3)在落地实践的地方支撑层面上,国家文化公园明确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承上启下开展建设”[5]。因此,立足省(市)区段资源禀赋、人居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条件,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地方现状,建构差异化发展路径和策略,是国家文化公园落地建设的地方化保障。
3)在落地实践的地方支撑层面上,国家文化公园明确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承上启下开展建设”[5]。因此,立足省(市)区段资源禀赋、人居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条件,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地方现状,建构差异化发展路径和策略,是国家文化公园落地建设的地方化保障。
国家文化公园的公园型表现在服务主体的大众性、空间结构的开放性2个层面上。
1)在服务主体的大众性上,国家文化公园作为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的特定开放空间公共文化载体,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方面服务公众,通过公益性突出强化了国家文化公园与营利性景区、公园的区别[1,5]。
2)在空间结构的开放性上,国家文化公园的4个主体功能区都明确以文旅融合为导向,积极融入城乡公共空间体系,反映出通过传统文化融入时代血脉的方式,达到激活“价值基因”、舒展“生活场景”的目的,来平衡文化资源保护与公众权益实现之间的关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