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评估
共62篇(占全部文献的约35.84%)文献进行了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量化评估,其中24篇以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评估为唯一研究目标。
4.1 评估内容
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评估内容可分为2类。
1)单要素评估:共44篇(约70.97%)文献以植物、动物等单一的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生产者为评估对象,其中与植物相关的评估内容包括花粉致敏潜力、植物源挥发性有机物(BVOC)排放潜力和树木风险等;与动物相关的包括蚊虫滋生风险、鸟类传播疾病风险及啮齿动物导致的粮食安全风险等,它们又归于健康、生态、经济与社会文化四大类。
2)综合性评估:18篇(约29.03%)文献对多种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展开综合评估,研究对象包括城市绿色空间、城市森林、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城市水系等(图6)。
结果表明,多数研究为单要素评估,它们并非是对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展开的专门性研究,而是依托于其他研究的附属产物。专门开展的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评估研究仅占少数,说明目前还未对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给予足够的重视,未将其视为应独立展开研究的内容。
4.2 数据收集方法
数据收集方法分为直接收集法和间接收集法两大类,48%的评估研究使用了其中的2种及以上的数据收集方法(表2)。
实地调查是直接收集法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方法,由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是间接收集法中最主要的方法,它们所采集的均属于一手数据,能有效保证数据精度和可靠性。但目前混合使用多种方法收集数据的研究还未成为主导,而单一来源的数据在数据量及数据比照校准方面存在一定局限,因此数据渠道还有待拓展。
4.3 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思路的不同,将评估方法分为主观性评估和客观性评估,前者包括主观打分法、SWOT分析等,后者面向不同类型的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采用了差异化的计量算法(表3)。
总体而言,面向不同类型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的评估方法更为精细、客观,其研发了专门的评估模型,采用了专业的仪器设备;而面向城市生态系统负面服务的整体性评估则采用更具有普遍性、主观性的方法,不涉及专业仪器设备的使用,这样虽然保障了评估方法的便捷性、可操作性,但却牺牲了一定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