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理法相关保护措施
近年来,由于部分中国风景园林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其“静态”保护也逐渐重视起来。而对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知识、技巧和实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更应加强,最重要的是“动态”保护与可持续的发展。
由于苏州古典园林申报世界遗产的成功,以及香山帮工匠园林营造的悠久历史,江苏政府对古典园林营造传承的保护和推广措施全国领先,近期组织开展了《江苏传统建造技巧调查》等相关课题研究,编撰《传统营造大师谈》等抢救性记录,研究确立省级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专项人才信息库、传统园林营造技艺企业库等措施应在全国进行推广[[30]。但目前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仍然以造园技艺为主,却未将哲学理论与造园技法的保护体系建立起来。
中国风景园林造园理法的保护措施还应从知识体系、技艺传承和实践场所三方面去考虑,同时需要落实政府部门、教育科研、行业组织、社区等责任主体,才能实施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3.2.1政府层面
1)构建造园知识与技艺的数据库。
由住建、资源(林业)、文化、文物等相关部门牵头,提供资金支持,不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记录现有遗产的现状,还需利用多媒体手段收集学者研究成果,拍摄记录造园设计与匠人施工过程,形成实时更新的动态数据资料库。
2)专业培训与资格认证体系。
建立对风景园林师和不同造园技艺工匠的官方专业培训及资格认证体系,为民间工匠提供资格晋升路径,提升自我认可,促进工匠社会地位提升,有利于造园技艺的传承。
3)设立传统造园技艺保护单位。
传统造园技艺虽然具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价值,但是仍缺乏适应现代市场普适“更多更快”需求的能力。政府应在传统园林修缮与复原重建项目中,设立传统造园技艺保护单位,要求以原真的技艺修复传统园林,保障传统匠人的基本就业需求。
传统造园技艺虽然具有极高的艺术文化价值,但是仍缺乏适应现代市场普适“更多更快”需求的能力。政府应在传统园林修缮与复原重建项目中,设立传统造园技艺保护单位,要求以原真的技艺修复传统园林,保障传统匠人的基本就业需求。
3.2.2教育与科研层面
1)完善研究造园体系。
高校对造园哲学理论与历史发展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除苏州、岭南等地区,其他地区对造园技艺的传承发展和现状研究仍然欠缺。
2)加强高校与工匠培养系统的交流,增强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工坊参观和课题研究等形式让师生与优秀工匠有更多的交流机会,互相弥补实践与研究能力不足的缺陷,更多地向造园技艺保护单位输送优秀年轻的高素质人才。
3.2.3行业组织层面
1)制定营造规范标准。
风景园林行业技术人员应研究制定传统园林修缮、还原复建、设计和营造规范标准,打破传统造园技艺和现代园林建设技术的壁垒,提高传统风景园林项目管理效果与成果检验标准。
2)促进不同地区行业组织交流。
高社区群众对传统风景园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积极组织学术讨论会、造园技艺展览交流会、专业园林营造技艺职业技能竞赛,让不同地区的学者、工匠进行交流学习,有利于传统风景园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未形成体系的地区向北京、苏州、杭州等传承较为成熟的地区进行学习和借鉴。
3.2.4社区层面
从公益角度,加大遗产保护宣传。通过高校、行业组织、相关造园技艺保护单位共同打造社区传统造园知识、技艺和实践推广的活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