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功申报《非遗名录》的国内外案例研究分析
2.1《非遗名录》列入标准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分为以下5类:
1)口头传统和裘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裘演艺术;
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田」。
在《公约》的基础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其中要求证明拟议列入《非遗名录》的项目需符合裘3中所有各项标准。
2.2案例对比研究
目前国内外已有一些相似项目成功列入《非遗名录》,具体情况如图1所示。
2.3经验总结
上述案例为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提供了参考。首先,国内外相似项目多以“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5)传统手工艺”2个门类进行申报,且非遗项目的丰富内涵是其价值来源的根本所在。
第二,非遗项目对个人、地方、国家乃至世界都有着深刻价值,列入《非遗名录》,对促进交流对话、丰富文化多样性、体现人类创造力均有着重要意义。第三,国家、地方和社区等多个层级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该项目,已经将其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中。
第四,国家、地方和社区已经制定了传授继承、记录研究、保护修复、推广传播和评估监测等全方位的保障计划,以促进遗产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第五,国家、地方和社区在申报筹备阶段广泛开展研讨会,既保证了非遗利益相关者的知情同意,拓宽了信息材料的来源渠道,又可以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制定更为合理的保障措施。
对比国内外案例可以发现,3个国外案例作为非遗的同时,也有对物质遗产的体现,其申遗成功既凸显出非遗之于物质遗产的意义,也进一步促进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保护方法的探索,呼应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遗产融合的提倡,同时多门类的申报也展示出项目的丰富内涵与价值。
而虽然我国已有42个项目列入《非遗名录》,名列世界第一,但没有能够体现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理念的项目。另外,这42个非遗项目大多数是通过《非遗名录》中单一门类进行申报的,而图1的3个国外案例都是至少2个门类同时申报,有利于体现出项目的多元价值。
因此,中国风景园林申报《非遗名录》的意义在于,首先能够将已列入的《世界遗产名录》35处世界遗产中(裘1、2)有关中国风景园林哲学理念和造园技法相关价值高度凝练,指出这些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价值共性,建立起物质遗产与非遗联系的桥梁。
其次,中国风景园林的哲学理念符合《非遗名录》中的门类“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而其造园技法符合“5)传统手工艺”,以2个门类同时申报《非遗名录》,能够将中国风景园林的多元价值体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框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