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形式美学法则,是人类经过长期的发展所总结出的关于美的规律,可以更好地指导人们去创造美的事物。在植物造景方面,就是运用植物本身的形态、色彩,在形式美法则的基础上,使植物配置出更加丰富、多样化的形式,给人们营造出视觉的冲击力,带给人们一种舒适的视觉感受。从形式美法则的角度,探讨如何将形式美学法则运用于居住区植物造景中。
植物种植设计是以植物为主要材料,对植物进行搭配组合,营造出形式各样的景观。植物的种类复杂多样,每一种植物都有不同的植物特性,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体,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生长的”。因此,受到树种的形态影响,在进行植物选择与造景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相对的不定性和特殊性。随着人们对居住区内环境的要求提高,植物造景在居住区绿化中也逐渐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也促使居住区内植物造景的质量需要达到了一定的标准。
1形式美法则在植物种植中的设计手法
美学隶属于哲学的范畴,是18世纪50年代由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戈特利布·鲍姆嘉通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形式美学是人类经过长时间的社会发展创造总结出来的规律,是运用在所有设计中通用的原则。
美是人们在口常生活中的一种精神追求,在不断追求美的过程中,人们对美的事物产生了共识,则得以出现了美学法则。这种法则存在虽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所探索出的美的规律,但并不是把美禁锢在框架之中,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所以在进行植物造景过程中,人们除了要熟悉各种植物的生活习性,还要更加讲究植物的美观性,为人们带来更好的视觉享受。
经过长期的探索,人类将形式美概括为六大法则:对比调和、对称衡器、比例尺度、节奏韵律、参差齐一、变化统一。
1.1对比调和
对比是指把具有明显差异的植物放置在同一环境中,体现植物间矛盾关系,突出它们的特点。比如植物的形状、颜色、大小、摆放的位置等等。不同的形态放在一起,再调节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就能够达到相互呼应的效果。
在整个植物造景中,可使植物的大小、颜色、形状等达到接近一致的效果,形成一种井然有序的条理美,让环境充实这一种单纯、平静的氛围。
对比与调和是植物造景中不可分离的关系,若只有调和存在,植物景观中会出现过于平稳的氛围,缺失一些灵动活泼的点缀。故而在造景中加入有差异性的植物,使安稳平静的氛围有所变化,形成调和对比。
若只有对比存在,整个景观会呈现出强烈的矛盾感和割裂感,从而失去平稳感,使景观达不到协调一致。因而两者缺一不可。
1.2对称衡器
在某一环境中,中轴线两侧的植物若在大小、颜色等形态上相同,则称之为对称。在植物造景中,我们经常沿用这种美学手法,对称具有绝对性的特性,这一特性要求在对称轴两侧无论是植物的形态、颜色、大小等全都一模一样。这样的形式通常见于街道两侧的行道树,以街道为轴线,两侧植物须完全对应,我们将其称之为列植。在居住区内,列植常会出现在居住区入口。许多植物的自身外形都是具有对称式的形态,所以在道路景观或是中国古典园林的皇家园林中依然会沿用这种设计手法。
衡器也称为均衡。均衡体现在自然式种植中,以中轴线为界线,植物以相同的大小、距离中线不同的距离构建出均衡稳定关系,打破成规产生变化[2]。
对称与均衡,使用得当则会产生出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画面。
1.3比例尺度
比例是指在植物造景间植物的一种尺寸关系。在植物的各个造型中,每一个植物都有它本身的尺度大小、植物的冠幅大小、树种的高矮,在植物的组团中或是与其他组团之间都存在着高度、宽度、深度等等的尺度关系。适度的比例可以产生美的视觉效果。植物的组团效果,在一定的尺度比例下就能有更强的设计感。
1.4参差齐一
整齐划一就是齐一所能体现出的形式美。由植物经过一定形式地反复种植摆放,体现有秩序的美。若在这特定的秩序感中放入跳脱的植物打破其规律,在环境内注入新活力。参差齐一与对比调和在植物造景中存有相似之处,在造景时选取一种即可。
1.5节奏韵律
韵律存在于节奏当中,节奏中又囊括了韵律的特性。韵律会以一种规则或者不规则的方式出现,而节奏则有时存在于这种韵律中的距离,增加韵律的美感。在植物设计中,我们会追求这种节奏的距离产生的美感,实现美感的方式亦是多样的,在配置方式中,可以用各个植物组团中的距离来达到这种效果。
1.6变化统一
统一具有一种秩序性与相同性,在植物造景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植物进行组团达到变化多样的效果,再用这些植物组团进行统一的组团配置,达到统一的效果,产生协调的植物景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