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热点
1 负反馈机制
2012 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强调了修复后评价对河流长效久治的重要性,但目前长期监测和评价修复效果的研究却较为缺乏。
河流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的操作方案和实践性强的具体方法加以落实,包括前期的土地空间分析、影响因子识别以及河流健康评价,中期的修复地点与总体目标的确定、规划方案制定以及工作方法落实,后期的修复后生态监管与修复评价[32]。
伴随着大量的河流生态恢复项目的实施,如何保证这些项目能够达到生态标准,成为了项目实施的关键点。因此,多数修复导则都增加了监测评价的内容,例如英、美等国的评估方式突出定量原则,首先确定监测目标作为构建指标体系的依据,接着通过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处理,最终计算修复成效。
相比之下,新加坡的 ABC 水认证计划提高了修复监测评价的可操作性,其指标体系包含 4 种准则层———活力度、美丽度、清洁度以及创新度,每个准则层对应不同的指标层,并选择不同赋分标准,对每一指标层进行赋值[33]。后期监测评价的结果可作为判断修复工作是否有效的依据,同时也可促进生成负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前中期修复目标。
林俊强等[32]认为“河流生态修复适宜性监管与技术推广”能够反馈河流修复的绩效,有助于在复杂且漫长的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合理调整,并逐步强化已完成的相关工作,可以最大化避免或降低负面影响。
河流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的操作方案和实践性强的具体方法加以落实,包括前期的土地空间分析、影响因子识别以及河流健康评价,中期的修复地点与总体目标的确定、规划方案制定以及工作方法落实,后期的修复后生态监管与修复评价[32]。
伴随着大量的河流生态恢复项目的实施,如何保证这些项目能够达到生态标准,成为了项目实施的关键点。因此,多数修复导则都增加了监测评价的内容,例如英、美等国的评估方式突出定量原则,首先确定监测目标作为构建指标体系的依据,接着通过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和处理,最终计算修复成效。
相比之下,新加坡的 ABC 水认证计划提高了修复监测评价的可操作性,其指标体系包含 4 种准则层———活力度、美丽度、清洁度以及创新度,每个准则层对应不同的指标层,并选择不同赋分标准,对每一指标层进行赋值[33]。后期监测评价的结果可作为判断修复工作是否有效的依据,同时也可促进生成负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前中期修复目标。
林俊强等[32]认为“河流生态修复适宜性监管与技术推广”能够反馈河流修复的绩效,有助于在复杂且漫长的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合理调整,并逐步强化已完成的相关工作,可以最大化避免或降低负面影响。
2 整合机制
河流生态修复的有效运作依赖于一套完整且系统的实施机制,机制以其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推动着河流修复的研究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 2 个方面:其一,目前河流修复研究主要集中于单一要素,如河流健康评估、河流修复技术、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河流修复评价等,缺乏对于复杂的实施机制的全面探讨;其二,相关研究仅停留在静态层面,未对机制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协调的关系作出阐述,河流修复是动态的,所以修复机制相互作用的动态性也应受到重视。
目前,领域内普遍认为健全的河流生态修复机制由 5 个部分构成,包括相关法律规范、负责机构、技术标准、资金来源和实施者,其中以负责机构为桥梁联结各部分进行运作。时至今日,我国越来越重视“河流修复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范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也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修复技术和工程手段,然而在项目实践上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其实正是缺乏一套完整系统的、多方面协调的实施机制。
目前,领域内普遍认为健全的河流生态修复机制由 5 个部分构成,包括相关法律规范、负责机构、技术标准、资金来源和实施者,其中以负责机构为桥梁联结各部分进行运作。时至今日,我国越来越重视“河流修复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范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也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修复技术和工程手段,然而在项目实践上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其实正是缺乏一套完整系统的、多方面协调的实施机制。
多数国家为研究和推动河流修复设立了负责机构,如美国的联合联邦机构河流修复工作组(The Fed-eral Interagency Stream Restoration Working Group,简称FISRWG)、英国的河流修复中心(The River RestorationCentre,简称 RRC) 以及新加坡的公用事业局(PublicUtilities Board,简称 PUB)等,他们的性质不同,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共存,同时一些跨国性的河流修复项目,还存在多政府部门合作的联合体,具体推动河流修复工作的方式包括:依靠行政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发展合作关系、开展大型计划和开展教育培训 5 种形式[11]。另外,除了上述负责部门以外,还可能在不同实施项目中针对单一河流或河段而临时成立负责机构。
相比之下,水利部主要承担了我国的河流管理工作,因其工作重心并非河流生态修复,所以容易导致被忽视的情况,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共同需求,在河流修复中,水利部难以担任多种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桥梁,无法胜任“负责机构”的角色。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推动“负责机构”的建设,来协调河流修复项目的实施。
相比之下,水利部主要承担了我国的河流管理工作,因其工作重心并非河流生态修复,所以容易导致被忽视的情况,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共同需求,在河流修复中,水利部难以担任多种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桥梁,无法胜任“负责机构”的角色。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推动“负责机构”的建设,来协调河流修复项目的实施。
5 结语
国内外河流生态修复研究研究发展迅速,其共同点如下:
①从研究单一河流或河段转变到河流廊道和流域的综合研究;
②在生态系统服务和空间规划方面取得大量研究成果;
③研究完善的河流修复实施机制成为热点,即负反馈机制和整合机制。国内河流生态修复研究的差别主要存在于:①重视水利和环境工程,轻景观生态专业;
②缺乏负责机构来统筹河流修复的实施,水利部门难以胜任这个角色;
③修复后的河流没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难以对河流修复后的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中国对于河流生态修复的研究起步较晚,具有后发优势,面对当今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挑战,应努力完善自身的实施机制,使得生态修复工作能够促进河流系统综合效能的提升,而非只强调单一的生态系统服务类型,应着力交叉生态系统服务和空间规划领域的研究成果,促进河流内部生态环境稳态和城市建成区域发展的协同递进,最终形成“以水兴城、城水共荣”的可持续开发营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