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公园系统中的荒野
对于荒野在美国国家公园中的作用,最好通过一些文化背景来理解。荒野概念和相关立法随着100多年前美国快速发展的国家和文化而演变。关键在于理解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发展与荒野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
19世纪的工业革命推动了经济增长,加上年轻的美国有向外扩张的倾向,导致了许多有争议和不恰当的土地利用实践。大面积的野性区域很快被人类所利用,并经常因破坏生态的伐木、采矿和农业活动而退化[17]。
虽然早期的国家公园内停止了此类活动,但美国第一批国家公园仍然存在优先发展旅游业而非保护荒野价值的倾向。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于1872年在黄石建立时,旨在成为“一个供人们受益和享受的公共公园或娱乐场所”[18],它优先考虑的是人类而不是荒野保护。游客需要的旅馆、露营地和商店都需要道路支持,道路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破坏了栖息地、造成污染、导致物种灭绝,摧毁了自然美景和宁静[19]。
伴随着美国人对汽车的迷恋,国家公园也卷入了全国性的公路建设热潮。1913年美国有100万辆汽车,16年后数量急剧增加到2300万辆。美国幅员辽阔,加上经济的增长和美国人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向往,推动了汽车行业的爆炸式增长,而非公共交通扩张。因此,数千千米的道路得以修建,为酒店和娱乐基础设施提供服务,满足驾车穿越和观赏游乐的需求。且道路建设几乎完全由美国政府资助。
美国土地管理的一种主要形式是通过农业部下属的国家林业局(USNFS)管理的国家森林系统,创建于20世纪初,目的是将非农业林地公有化。1915年,新的美国林业局授权在联邦地区建立露营地和小木屋,1916年,美国国会将所有联邦公路建设资金的15%分配给林业局[20]。除了旅游业,其他开发活动也需要大量的道路建设,特别是在林业局所管理的土地上进行商业性伐木。
20世纪初,美国西部还修建了大量水坝。一项在约塞米蒂国家公园中心建造大坝的提议引发了激烈的公众辩论。旧金山市希望在壮观的赫奇赫奇山谷的图奥勒米河上筑起水坝进行城市供水。关于是否应该允许这样做的全国性争论持续了20年,但环保主义者输了。大坝于1913年获得批准,河谷被洪水淹没[21]。
随着美国的发展变化,自然性和野性之间的内涵开始有所区别。景观的自然性通常是人为产生的,通常出现在高度管理的公园和美丽的城市绿地和花园中。野性是指那些以生态为中心的属性,被认为是更具自由意志的(或由自我决定的),几乎没有人类干预,包括承认自然内在的精神和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然进化的权利[22]。
一些人认为,工业和商业在正式保护地或附近荒地内几乎不受限制地发展对荒野来说是危险的,最终是致命的,需要一些具体的措施来保护这些价值。
3.1美国正式保护荒野价值
北美第一部荒野保护法于19世纪90年代在纽约州通过,建立了阿迪朗达克公园以保护流入纽约市的哈德逊河的源头。该公园的主题是美国自然保护史上的标志性主题——“永远的荒野”。
在美国国家土地上,
20世纪初出现了将荒野作为正式保护地的概念。约翰·缪尔等民间社会的保护主义领袖首先提出了这一观点,他们主张在国家公园内保护荒野区。缪尔创立了塞拉俱乐部,并领导了反对修建赫奇赫奇大坝的斗争(虽然最终失败了)。他对荒野的热爱可以用其著作《我们的国家公园》(1901年)中的一句话来概括:“靠近大自然的心,偶尔彻底放松,攀爬一座山峰或在丛林里度过一周,洗净你的灵魂。
美国林业局的职员奥尔多·利奥波德主张在国家公园管理局所管辖的土地上保护荒野。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1949)是美国荒野文学的经典之作。他在书的前言中写道:“像风和日落一样,野性事物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直到进步开始消灭它们。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是否值得以自然、野生和自由的代价来换取更高的‘生活水平’。”利奥波德和其他人成功地推广了荒野概念,直到美国林业局(1924年)在新墨西哥州的吉拉国家森林内指定了3个所谓的“原始”地区,总面积为2250km2。虽然被认为是美国国家政府正式指定的第一个“荒野”,但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是受美国国家林业局行政命令的保护[23]。
一场由公民发起的“保护野性与荒野”的倡议开始生根发芽。利奥波德和其他人创立了荒野协会。在主要由社会组织和一些倾向于荒野保护的政治家坚持不懈地进行了数十年的战略性倡导之后,1964年美国通过了《荒野法》。该法案规定,无论哪个机构控制的荒野地都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既适用于国家公园,也适用于国家森林。与机构行政行为明显不同的是,这是只能通过国会进一步立法才能修改的国家法律。《荒野法》用异乎寻常的诗意语言来描述和区分荒野及其在美国文化和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角色,是世界上第一部致力于荒野概念的国家立法。此外,该法案创建了国家荒野保护系统(NWPS),法案通过后,许多先前指定的原始地区被重新分类为国家荒野地区。
国家荒野保护系统最初由13个州的54个指定区域组成,总面积37000km2。这些指定区域覆盖了由国家公园管理局、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自1978年以来由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管理局管理)和农业部的美国林业局管理的联邦土地。如今,该系统由美国44个州和领地的803个地区组成,总面积近452000km2,占美国面积的5%,其中超过50%位于遥远的阿拉斯加州北部[24]。
3.2美国国家公园的荒野保护
在国家荒野保护系统认定的803个荒野区中,有61个位于50个国家公园中,总面积为17.8万km2。要了解美国国家公园系统,须重点关注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USNPS)管理的19种命名分类,包括国家海岸、战场、纪念馆、纪念碑、公园大道、野生和风景河流等。在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管理的425个独立单位中,实际上只有63个是真正的国家公园[25]。
以黄石公园、大峡谷、约塞米蒂、落基山脉和大沼泽地这5个最具代表性的美国国家公园为例,显然国家公园内大量没有被《荒野法》正式认定的土地和水域也被作为荒野进行管理,这是因为国会要求所有美国国家公园评估其土地和水域的荒野属性,并将这些地区分类“研究”成为荒野地,评估等级包括“合适”“建议”“推荐”“认定”。为了符合1964年《荒野法》,被分类的地区都将作为已经“认定”的荒野来管理[26]。管理内容包括禁止机动车辆、无永久性的基础设施,以及应用“最少工具规则”,即任何管理都应以最少的干预和非机械化的方式进行。
黄石国家公园是美国最著名的公园。自1972年以来,其总面积8900km2中约有8093km2(90%)被“推荐”为荒野,因此被作为荒野区进行管理。然而,美国国会尚未对将这片土地合法纳入美国荒野保护地体系的建议采取行动。同样,在美国访问量第二大的国家公园——大峡谷国家公园中,其93%的面积被提议作为荒野区进行管理,但尚未被认定[27]。
相反,标志性的约塞米蒂国家公园(加利福尼亚州)面积为3082km2,其中2851km2(93%)根据《荒野法》被正式认定为荒野[28]。落基山国家公园(科罗拉多州)在受欢迎程度上排名第三,2019年有近500万游客。在1075km2的总面积中,有1008km2(93%)在2009年被正式认定为荒野,这是荒野倡导者35年来坚持不懈工作的一个高潮[29-30]。
这里特别要提的是佛罗里达的大沼泽地国家公园,它创建于1934年,早于《荒野法》颁布。这是美国第一个专门为保护其独特的荒野而建立的国家公园,创建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脆弱的生态系统。公园内5260km2的玛乔丽·斯通曼·道格拉斯荒野区域于1978年被认定,是西经100°以东最大的指定荒野区[31]。
3.3原住民和美国国家公园的荒野
现在美国境内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前美洲原住民、阿拉斯加原住民和夏威夷原住民的领土。总的来说,美国在与这些原住民的关系上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这段历史也延伸到了美国的保护地范畴。1964年的《荒野法》忽略了印第安人,早期的荒野名称和荒野管理认定也没有与印第安人协商或合作,以及阐明他们的需求、用途和遗产。可能的例外是,政府认识到有必要保护西南部美洲原住民住址和史前遗址的可观文化和遗产价值。尽管这种疏忽最终得到了纠正,但一度给人留下了一种难以消除的荒野印象——是为精英、欧洲遗产游憩者创造的禁区。各种形式的赔偿都是必要的,而且正在处理中。世界上许多保护地也面临着类似问题[32]。
原住民在1980年的《阿拉斯加国家名胜地保护法案》(ANILCA)中得到承认。该法案在整个州45%(404685km2)的土地上建立了新的联邦保护区,其中包括由所有联邦土地管理机构管理的认定荒野区230670km2。阿拉斯加州95%的国家公园都在荒野管理之下。经过与阿拉斯加原住民的大量磋商,ANILCA规定了原住民在荒野和其他保护区内的生计用途,并对《荒野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包括允许机动运输(主要是雪车)和半永久性帐篷营地和平台,用于生存狩猎、捕鱼和采集[33]。此外,一些美国家公园管理局所管辖土地是与传统所有者共同管理的,如熊耳国家纪念地(犹他州)。
为了与原住民的生活相融,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做出了正式努力。国家公园管理局内正式设定了美洲印第安人联络办公室,为部落政府和部落成员提供有关自然资源、公园政策、公园单位、公园实践、土地恢复等服务,并解决美洲原住民与国家公园之间长期存在的问题。尽管进展不易,但终于开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