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过程
2.1前期筹备
2018年12月,规划启动并成立了规划团队。其中,保护区负责《管理计划》编制的资源协调和联络,并对规划终稿进行审核和管理决策;参与的保护区工作人员作为保护区日常管理的实践者,参与《管理计划》制定的需求访谈、目标制定和行动战略讨论环节,提供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挑战和压力信息;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省观鸟协会、博得生态中心等科研机构作为江豚及淡水生态系统的专家团队,负责开展相关本底调查、社区调查、专项调查,对保护对象确定、管理目标制定、行动战略梳理等内容以及报告编写和审阅等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TNC负责CAP方法的培训与应用指导,并且全面参与《管理计划》的编写工作。
规划团队在筹备阶段进行了背景资料的收集、信息空缺分析及利益相关方的识别,并就规划范围与保护区达成共识。具体来说,即通过资料分享和检索,收集了保护区有关的科考报告、政策文件、规划报告等资料,对江豚的种群与生态系统特征、栖息地发展定位和社区现状形成初步认识,并了解有关江豚生存影响因素的科学研究进展。随后,规划团队识别了与保护区有关的利益相关方(保护区主管单位、在保护区开展工作的科研院所、民间机构、周边社区等),罗列出需要向各方深入了解的空缺信息,形成按优先级排序的问题清单。
2.2信息收集
基于利益相关者分析的结果和空缺信息清单,规划团队通过专项调查、参与式研讨会、访谈与野外踏查3种方式来进一步收集规划编制所需信息。由于两个保护区成立时间不长,其物种、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资料都非常有限。因此,本次规划中专项调查与其他信息收集工作贯穿了《管理计划》编制的大部分时间,从2019年1月起逐步开展冬季鸟类本底调查、鱼类资源本底调查、陆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等,至2019年12月,保护区《陆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报告》与《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报告》完成,共历时12个月。
与此同时,规划团队采用专家访谈的形式采集到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特征和保护物种生存状况等信息;召集保护区主管部门,社区居民代表、保护区员工,采用参与研讨会的形式,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了解保护区生态与发展现状、重点保护对象及其受威胁因素、潜在保护管理机会等信息;采用小型会议访谈的形式,了解当地政府对保护区未来发展定位与资源配套等情况;采用与村庄/社区干部座谈和野外踏查的形式,了解社区在保护区周边的主要生产活动及居民对保护区未来发展的想法、期望与诉求。
2.3文本编制
依据CAP的主要步骤,规划团队对收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汇总、梳理与深入分析。在分析过程中,基于以下4点关键分析,编制了《管理计划》。
2.3.1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生存力现状
选择重点保护对象是保护区管理计划制定的关键步骤之一,是后续分析关键威胁和制定保护对策的基础。重点保护对象指能够代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物种、群落或者生态系统,与通常所说的保护对象有相似之处,但更具代表性。
通过与何王庙保护区与集成保护区工作人员、周边社区代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鲸类与湿地专家、湖北省观鸟协会与博得生态中心的鸟类与植被专家等共同讨论,规划团队确定了以下3个重点保护对象:长江江豚(图2)、冬季迁徙水鸟(图3)、故道湿地生态系统(图4)。
并在讨论过程中对重点保护对象的分布进行了标记,确定了评估重点保护对象生存力的体系,包含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及相应的生存力评估指标,以及用于评估生存力等级的阈值,并评估了保护对象的现状和规划期内的预期目标(表1)。
并在讨论过程中对重点保护对象的分布进行了标记,确定了评估重点保护对象生存力的体系,包含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及相应的生存力评估指标,以及用于评估生存力等级的阈值,并评估了保护对象的现状和规划期内的预期目标(表1)。
2.3.2关键威胁因子
汇总研讨会和访谈收集到的信息后,规划团队共识别出8个直接造成重点保护对象生存状况不佳的威胁因子,并根据各利益相关方对威胁因子影响程度的认可情况,对威胁因子进行排序(表2),识别出亟待应对的关键威胁因子:非法捕捞、长江江豚逃逸网的不完善、不规范的游憩活动。其中,根据国家对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全面禁渔以及进一步推动渔民转产转业的相关要求,保护区已在2020年1月底,将其范围内的渔船全部进行补偿式拆除。这一措施从根源上消除了实施非法捕捞的交通工具。在未来没有渔船的情况下,应更加关注由陆地进入岸边开展的非法捕捞活动,以及在保护区下游进行的捞网活动。
2.3.3各利益相关方对保护区的发展期望与诉求
从政府角度,希望保护好江豚和保护区生态,形成“豚跃鸟飞”的美好生态景象,打造一张对外展示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地区名片。从社区角度,希望自身生计和收入水平不降低,甚至获得提高。科研单位希望能对保护区内的江豚进行持续的监测和研究。而民间机构则表达了支持保护区能力建设和巡护工作的意愿。
2.3.4保护区保护管理的限制因素
从人力资源、机构资源和外部资源3个层面,对保护区现有的保护管理水平和短板进行分析,规划团队汇总了保护区管理的限制因素,包括缺乏跨省统筹的管理机构和共管机制、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保护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缺乏资金和强有力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支持等。此外,由于《管理规划》编制初期渔民转产转业的补偿还未全面发放到位,社区渔民对于成立保护区影响了其生计感到不满,有一定的对立情绪,经过多年的沟通,现有所缓和。同时其他社区居民也反映,由于保护区的成立改善了保护区的水质,从而提升了周边村镇的饮用水水质,为此他们感到满意,但对保护区具体工作的支持还有提升空间。综合考虑后规划团队认识到,建立适宜的沟通、协调机制/模式,平衡保护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多重需求是制定和实施具体保护行动的前提条件与基础。
2.4形成规划
规划团队以上述4个方面分析结果为基础,从提升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降低或者消除关键威胁因子、提升管理资源和能力3个方向分别设置管理目标,制定了保护区的长期管理目标及三年管理目标。受国家机构改革、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影响,规划周期内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考虑到上述不确定性,特将本规划的三年管理目标设为基本目标以及高级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指在保护区目前能力范围内,通过完善自身工作机制与流程基本可以实现的保护目标;高级目标指保护区在达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在外部资源的支持与协助下,突破现有能力,激发自身潜力以实现更高要求的保护目标。其中,高级目标包含基本目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护区可根据现实状况,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增加全部或者部分高级目标(表3)。
考虑到上述不确定性,特将本规划的三年管理目标设为基本目标以及高级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指在保护区目前能力范围内,通过完善自身工作机制与流程基本可以实现的保护目标;高级目标指保护区在达到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在外部资源的支持与协助下,突破现有能力,激发自身潜力以实现更高要求的保护目标。其中,高级目标包含基本目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护区可根据现实状况,在实现基本目标的前提下增加全部或者部分高级目标(表3)。
为实现以上目标,在《管理计划》中编制了12项保护行动,并根据行动的日常实施划分为科学保护、优化管理、自然宣教和社区发展四大策略(图5)。规划团队综合评价各项保护行动的可行性、潜在保护成效和行动成本后,对每项行动的设定缘由、责任部门、实施时间、经费预算、优先级别和监测指标进行了描述。
监测是适应性管理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定期开展监测活动可以收集生物多样性数据和信息,评估保护管理的有效性,跟踪保护对象的生存状况,帮助调整和完善规划以实现最佳保护成效,也为今后保护工作的开展、精细化管理积累数据和资料。结合预期达到的保护目标和计划开展的保护行动,规划团队编制了相应的监测评估方案(表4)。
3结语
回顾《管理计划》编制过程,规划团队应用CAP方法通过具体的生态属性指标及威胁指标评估,将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现状问题、关键威胁因子、保护对策和行动、监测方案这一系列环节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清晰地展示出问题、行动与预期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保了整个工作过程的完整性和条理性。此外,CAP方法为《管理计划》中的管理目标、管理策略等关键要素提供了内容,例如:可以帮助自然保护地管理者科学地确定管理目标(主要保护对象及其生存力、关键威胁,管理资源等)和为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CAP还为管理者提供了有效和便捷的监测评估逻辑框架、指标和相关内容,有助于管理者对相关的规划及其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对管理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可见,将CAP方法应用于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管理过程是可行的,且有助于提升科学规划和适应性管理的能力。
虽然CAP方法已经在中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但由于时间尚短,目前仍处在初步的试用和本土化阶段,在前期应用中也遇到了一些尚需完善的问题[10]:
1)CAP的制定主要由专家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人员和当地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还不够;
2)大部分CAP制定之后没有用来指导保护地的保护管理工作,缺少真正的适应性管理全过程经验,CAP作为开展保护区适应性管理工具的优势尚未体现出来,还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随着中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精细化、规范化、适应性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CAP作为一种先进的保护规划方法,可以成为支撑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管理计划编制过程的重要工具,在中国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