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审美冲突”的内涵及表征
“生态-审美冲突”指景观生态特征与人类审美偏好间的潜在矛盾,这归因于人与景观需求的错位。对人类来说,景观体验的首要维度是审美,但符合人类审美价值的景观可能对自然生态产生潜在的妨害[3];于景观而言,一些在生态系统中扮演关键角色的自然要素也可能由于缺乏视觉吸引力而得不到重视与保护[2,20]。这种冲突广泛隐藏于诸如湿地、城市绿地、乡村农业区与荒地森林等各类景观之中[3],对生态健康与人类福祉影响重大。
对“生态-审美冲突”的清晰表征是问题解决的基础,从景观要素角度看,过往学者的冲突描述主要集中于水域参与、动物交互与植物观赏3个方面。
1)水域参与方面,人类通常更偏爱视野宽阔、面积较大、寡养且悬浮沉积物少的高透明度水体。但在参与性最强的水系统沿岸带,却可能由于周期性、季节性等淹没过程导致枯水期水域面积骤降,此外边缘效应作用下区域内的营养物质通常比较丰富,且会伴生大量水生绿色维管植物与浮游藻类等生产者[9,21-24],这都与人类的审美诉求大相径庭。
2)关于动物交互,由于人类对鸟类、水禽等野生动物的观赏偏好突出,这诱使了较高的互动诉求,却极易对动物栖息的稳定性产生过度干扰[8,25]。
3)而在植物观赏方面,复杂群落演替下的“野花野草”极具生物多样性价值,它们视觉特征复杂,覆盖也并不均匀,即使演替趋于稳定也通常是一些多年生、深绿色的植被占据优势种,这与覆盖度良好、趋于均匀或浅绿色的地被植物偏爱对比鲜明[26-27]。
此外,繁茂、精心修剪与管理的树木是居民理想的城市森林景观,但这种状况通常难以持续,同龄且单一栽培的植物会因自然灾害或害虫泛滥而惨遭损坏,而适当的落叶、枯枝甚至腐树对森林再生与生态稳定却是有益的[3,28]。
可以发现,“生态-审美冲突”本质上取决于人类对生态景观的感知价值判断,其生成机理主要源自2个层面。其一,是人类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的、群体无意识的审美习性与自然生态系统“看起来无序”的外显形式间的矛盾。类似安全舒适的需求本能促使其迅速分辨好恶并无暇顾及景观形式背后的其他价值,诸如对疏林草地的喜爱与沼泽的厌恶。其二,是主客二分的传统审美模式与主客交融的现代生态伦理间的脱节。
传统审美的“动-宾”特征强化了欣赏者与景物对象间的心理距离,惯性地阻碍了现代生态伦理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分享式参与,是对生态圈人地关系的割裂,并进一步加剧了人类对那些“看似与己无关”的景观的忽视。因此,要促成生态与审美的共赢,短期的策略或是在保持生态景观可持续的基础上对人类基础审美习性作出迎合,而实现人地间的真实欣赏与良性交互则有赖于审美模式的逐步转化,这将是一个长久的过程。
总的来说,隐藏在景观健康与人类福祉关系背后的“生态-审美冲突”已获得了愈发广泛的认识。但这些认识多源自跨学科专家间的观点碰撞,对于冲突的表征还相对零散,且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识别方法。此外,还鲜有文献对特定景观类型开展冲突生成机理的系统揭示,而这恰恰对实践情境中问题的对症下药极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