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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的4个管理计划

日期:2023-10-07 16:10:06     作者:徐海韵    浏览:0    
核心提示:大暴雨是丹麦政府应用的一个术语,其被丹麦气象研究所(DMI)定义为30min内有15mm以上降水的极端降雨情形。因此,《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管理计划》是《哥本哈根气候适应计划》的一个拓展,哥本哈根市从以下4个方面制定了管理类似极端降雨的战略:
《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管理计划》
 
大暴雨是丹麦政府应用的一个术语,其被丹麦气象研究所(DMI)定义为30min内有15mm以上降水的极端降雨情形。因此,《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管理计划》是《哥本哈根气候适应计划》的一个拓展,哥本哈根市从以下4个方面制定了管理类似极端降雨的战略:
 
1)制定增强城市抗洪韧性的具体策略;
 
2)划定防洪等级;
 
3)划分区域并制定优先等级;
 
4)明确财政规划与责任归属[21]。展开说明如下。
 
首先,加强城市抗洪能力的具体策略包括以下3个措施。
 
1)雨洪的泄洪路径必须和城市污水的排污管道分离,以满足未来极端降雨的排水需求。
 
2)暴雨雨洪的主要排水方向是流向港口或少量流向市内的淡水湖,将特定的道路和新建的暴雨管网和暴雨隧道作为排洪通道,提升城市排水能力。
 
3)将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和城市湖泊改造为雨洪滞留区。
 
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的4个管理计划

 
其次,该计划为城市划定了防洪级别,以根据优先级别定制适应气候变化的改造计划并划分分区。优先考虑4种类型的区域:
 
1)高风险地区;
 
2)易于实施措施的地区;
 
3)正在进行城市发展项目的地区;
 
4)可以获得协同效应的地区。据此,全市被划分为7个集水区。此外,每个区域都根据洪水的可能性和改造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优先次序。
 
最后,该计划根据政府的财务预算在不同的时期分阶段实施[21]。为了扩展资金来源,该计划制定了一个激发公众参与和私人投资的筹资模式。项目实施的责任由城市管理者、公用事业公司、私人土地所有者、社区和居民共同承担。
 
除了上述4个方面的战略力之外,在EbA措施的应用方面,《哥本哈根市大暴雨管理计划》强调了增强蓝绿基础设施系统以调节洪水的计划[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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