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模式主导的浦东楔形绿地空间管治模式
作为和外环绿带浦东段同期启动规划建设的浦东5片楔形绿地,总规划面积约为外环绿带浦东段的1/2,它们与外环绿带浦东段一起共同构成了浦东结构性绿地的核心部分,承担了防止城市向外扩张以及阻止相邻城区连接成片的重要作用,是浦东结构性绿地的重要空间类型。
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的开发开放政策优势,市政府把城市开发的部分事权下放到新区政府,因此相比于市政府主导的外环绿带浦东段,新区政府在楔形绿地的管治模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通过新区政府的简政放权,不同的楔形绿地有各自的开发主体(国有开发企业),体现出“去中心化”模式的特征。本研究以浦东5片楔形绿地中开发时间较长、空间管治模式较成熟的张家浜楔形绿地为例,通过“主体—工具—机制—内容”的管治分析框架对浦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模式进行深入分析。
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的开发开放政策优势,市政府把城市开发的部分事权下放到新区政府,因此相比于市政府主导的外环绿带浦东段,新区政府在楔形绿地的管治模式上有更大的自主权,通过新区政府的简政放权,不同的楔形绿地有各自的开发主体(国有开发企业),体现出“去中心化”模式的特征。本研究以浦东5片楔形绿地中开发时间较长、空间管治模式较成熟的张家浜楔形绿地为例,通过“主体—工具—机制—内容”的管治分析框架对浦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模式进行深入分析。
张家浜楔形绿地规划总面积约14.5km2,位于浦东中心位置,从1994年启动开发至今,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持续了近30年。笔者基于对浦东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楔形绿地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深度访谈,发现在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过程当中,管治机制的建立较为重要。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阶段主要分为缓慢探索阶段(1994—2007年)和持续优化阶段(2008年至今),其分界点为《张家浜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版,简称07版控规)的编制完成。
3.1缓慢探索阶段(1994—2007年)
在缓慢探索阶段,管治主体方面,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管治主体较为多元,主要包括公共主体新区政府、半公共主体国有开发企业、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等;管治工具方面,以行政手段、规划手段和市场手段为主;管治机制方面,探索了“以房建绿”开发策略,即在张家浜楔形绿地内划出一部分经营性房地产地块,通过国有开发企业自主开发,或者转让部分土地给国有企业或私有企业进行联合开发,获得经营收入后用于绿地内的拆迁、建设和管理工作,其本质是一种市场驱动的多元主体协商机制;管治内容方面,考虑到浦东在开发初期多为农村化地区,新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土地“预征”的政策创新,即将浦东的集体土地成片批租给国有开发企业,国有开发企业再通过抵押土地获得融资后进行楔形绿地内的农村动拆迁或者土地的转让,从而推动张家浜楔形绿地内建设用地的拓展。
实际上,“以房建绿”的开发策略仍是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管控下进行的,市政府通过“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绿地指标传导,从而对楔形绿地进行规划管控[21](图3)。
实际上,“以房建绿”的开发策略仍是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管控下进行的,市政府通过“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绿地指标传导,从而对楔形绿地进行规划管控[21](图3)。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浦东的多元管治主体因为土地资源和规划指标的分配不合理和市政府产生分歧而导致07版控规推进缓慢,但为了实质性地启动楔形绿地的开发,新区政府通过规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一书两证”方式④给予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规划许可,将金桥路以西的地块批租给以汤臣集团和东郊宾馆为代表的市场主体。
最终,在新区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多方利益平衡下,市政府规划局批复了07版控规。本阶段的成果是基本建立了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模式,即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权力下放从台前走到幕后,仅通过带有层级的规划引导和行政审批来把控绿地开发的方向,而管治的具体事宜则移交给多元化的开发主体,让其通过市场手段进行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
最终,在新区政府的积极协调和多方利益平衡下,市政府规划局批复了07版控规。本阶段的成果是基本建立了张家浜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模式,即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权力下放从台前走到幕后,仅通过带有层级的规划引导和行政审批来把控绿地开发的方向,而管治的具体事宜则移交给多元化的开发主体,让其通过市场手段进行楔形绿地的空间管治。
3.2持续优化阶段(2008年至今)
在持续优化阶段,管治主体方面,以国有开发企业和新区政府为主;管治工具方面,以市场手段和规划手段为主;管治机制方面,从“以房建绿”策略逐渐发展为“以绿促产”策略;管治内容方面,以07版控规为依据,国有开发企业通过市场手段利用经营性地块的转让收入和房地产的销售收入持续推进楔形绿地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而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22],张家浜楔形绿地北侧的金桥镇和南侧张江镇双双升级为城市副中心,同时新的浦东足球场选址于张家浜楔形绿地内,因此张家浜楔形绿地也相应进行了控规调整,并在2017年市政府批复了《张家浜楔形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3](简称17版控规)。
17版控规将张家浜楔形绿地定位为“上海中心城东部战略性的生态休闲区”,同时围绕靠近金桥镇副中心的浦东足球场打造集休闲游憩、赛事运动、商业商务、居住生活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域,而在靠近张江镇的楔形绿地南侧建设以花园办公、共享服务、特色商业和创业平台为特色的产业社区。通过比较张家浜楔形绿地前后两版控规,可以看出17版控规中楔形绿地的公共绿地面积有所增加,且开发地块功能混合度和重点区域开发强度有所提升。
此外,新区政府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中将楔形绿地内240hm2的绿地纳入与外环绿带一致的第3类生态空间(开发边界外),禁止影响生态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从制度上保证张家浜楔形绿地不被周边建设用地蚕食[19]。
由此可见,不同于外环绿带浦东段由市政府主导的“中心化”模式,新区政府在开发初期就推动国有开发企业成为不同楔形绿地的管治主体,而国有开发企业再通过土地转让等方式引进更多类型的企业,因此市、区两级政府除了还保留有层级的规划传导体系和行政审批体系以外,其不再是结构性绿地空间管治的中心,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场驱动的多元管治主体。在该机制下,资金和技术等资源主要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水平流动,而权力等行政资源则依然在垂直管理层级之间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