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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的理论性分期

日期:2023-10-01 11:42:59     作者:何梦瑶    浏览:0    
核心提示:对中国现代风景园林进行专门的历史分期是一项能够带来批判性反思的工作,因其不仅是历史编纂实践的基本需求,而且关于本质的分辨与认定,更要求重新审视史学研究中一些不假思索而习以为常的关键史实。参考建筑学科对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其分期依据大致可分为建筑活动内容、
导向与条件:理论性分期和现代化诉求
 
作为“理论性的分期”[10],对中国现代风景园林进行专门的历史分期是一项能够带来批判性反思的工作,因其不仅是历史编纂实践的基本需求,而且关于本质的分辨与认定,更要求重新审视史学研究中一些不假思索而习以为常的关键史实。参考建筑学科对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其分期依据大致可分为建筑活动内容、中西交流影响、传统与现代之分野3个方面。
 
在建筑活动内容方面,有对设计思潮[11]、建筑创作[12]、人文建筑史[13]②等单一层面的特别关注,也有关于建筑事业(组织机构等)[14]、不同实施主体(建筑样式、建筑技术、建筑教育)[15]的全面概括,荦荦大端处展现了研究视野的差异性,也有难以统一分期的局限性。
 
在中西交流影响方面,更多学者从“建筑本体”出发,即“所谓‘现代建筑’并非政治术语,而有其特定的建筑学含义”[12]。据此,中国现代建筑的历史上限突破1949年,并导向了20世纪初西方现代建筑发生前提、发展原因等问题的探讨[13,16]。然而,西方现代建筑和现代景观并未对1949年之前的中国风景园林领域产生显著影响,相关研究指出至20世纪50年代,岭南现代园林的发展才纳入了西方现代建筑的一些思想理念和设计方法[17]。

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的理论性分期

因此,“中国现代风景园林”中的“现代”所指,与西方现代建筑和现代景观中作为思潮、风格、运动的“现代”含义明显不同,而仍然主要是一个以“1949年”为参照的时间概念—一方面,这是迄今关于中国近代园林史大量研究的时间下限,朱钧珍主编的《中国近代园林史》[18-19]即为典型;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20],以及《中国现代园林:历史与理论研究》[21]等著作所界定的“现代”时期之上限。
 
在传统与现代关系的考量中,王为指出世界建筑史编撰方法为避免困于“风格史”方法论,不局限于描述美学品质的视觉特征,而是基于历史论述形成综合而全面的认识,从而导向“空间现代性”(modernityofspace)的建构,使“现代性”成为替代性的论述模型[22]。在中国近代建筑史分期的具体实践中,刘亦师也采用了以“近代化”作为主线的全局视角,将研究扎根于中西关系、政局及社会的变迁背景[15]。

相应的,本研究认为基于“现代化”历程的研究视角,有助于揭示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历史进程的本质与规律,即:立足于中国的现代化浪潮,充分尊重风景园林领域对于“现代”一词的特定理解,考察在适应社会变迁、解决时代问题、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知识、新理念、新形式、新方法、新特征等。同时,在“现代化”条件的观照下,通过认识其中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的运行轨迹,及其阶段性特征,更为深入地理解风景园林转变或“质变”的内在机制与原理。
 
综上,本研究将“现代化”视为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的主旋律,从而为历史分期提供基本的价值判断依据。同时,延续目前学科对“现代”一词的时间性理解,关注1949年以来中国现代风景园林史中的基础性分期问题,并尝试依托近、现代整合研究的观念,考量1949年这一时间节点的多重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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