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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微更新中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

日期:2023-09-22 21:49:59     作者:刘悦来    浏览:0    
核心提示:近些年关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主要围绕当下建设中面临的组织制度、公共参与、意识认同等问题展开,其中社区认同与意识等居民情感被认为是共同体的根基,对塑造基层治理共同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
城市微更新中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
 
1.1共同体及其意识研究的居民参与行动转向
 
“共同体”的研究由来已久,何为共同体?无论最早如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理想国》及亚里士多德的“公民的共同体”,还是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或是霍布斯、卢梭等的“社会共同体”,均是西方传统中学者们试图通过倡导共同理念和精神以实现正义、和谐的人类宜居环境的尝试[2]。1887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首次正式提出的“共同体”指个体、组织基于相似的价值认同、目标追求等,自觉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且关系稳定的群体[3]。

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则认为共同体是呈现出“差序格局”的中国“礼俗社会”,用于描述社会成员通过共同的集体意识维系社会秩序及社会成员间关系的状态。中国政治语境中,“共同体”,此后往往与社会治理一同构成“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其中如何建设治理共同体已然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重心与长远目标[4]。
 
近些年关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研究主要围绕当下建设中面临的组织制度、公共参与、意识认同等问题展开,其中社区认同与意识等居民情感被认为是共同体的根基,对塑造基层治理共同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共同体意识的直接研究尚不多,相关研究分别从文化认知理论[6]、社会资本理论[7]等视角展开分析,主要探讨意识形成的社会背景、情感类型、意识类型、影响因素和意识形成路径等问题[8];其中意识形成路径研究证明,社区认同等意识与居民互动参与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形成循环互构关系[9]。
 
在共同体意识构建的研究中,建构主义心理学和认知行为理论等指出人的意识形成包含“认知阐释”“行动实践”“情感信仰”等结构要素[10],因此居民共同体意识的相关研究逐渐转向以居民参与为核心的路径研究,即不只停留在认知层面,须将认知意识转化为实践行动才可以沉淀为稳定的情感意识[11]。
 
1.2社区花园中的共同体:花园空间转向责任空间
 
在强调城市微更新的当下,居民在城市小微空间更新中的全过程参与行动有利于真正意义上促进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其中以植物和自然生命情感为特征的公共空间——社区花园,不受限于用地性质、与居民利益相关度高、可参与程度高、可操作性高、与人情感连接紧密,是居民参与实践行动的重要载体,对居民社区意识的形成具有显著意义[12]。
 
社区花园中的共同体意指“出于对园艺活动喜好或为了丰富社区社交而聚集在一起的人群”,例如社区花园共创小组。参与者们共同协作维护共同资源,其中蕴含的资源共有性与成员间包容同质性是社区治理的先决条件与最终结果[13];同时空间上所涉及的多元权属问题更让社区花园从单一绿地空间变更为开展社区营造建设的责任空间,如Certomà将社区花园认为是“政府政治计划的空间,以及指导公民想法提案、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知识和思维定势的实用工具”,其中的共同体称为“集体的自治行为”[14]。

本研究将社区花园定义为民众共建共享的开放空间,其特点是在不改变现有绿地空间属性的前提下,提升社区公众的参与性,进而促进社区营造[15]。总的来说,社区花园通过其与居民日常生活最为息息相关、居民可全过程参与的特性将人带入美好的日常生活中,打破公与私的权属冲突下消费与生产、专业者与普通人、不同年龄段人群之间的隔阂[16];其中的共同体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社区治理工具,通过共创共治实现行动合理化,从而使治理手段及结果被多方利益相关者所接受。
 
2治理共同体意识分析框架

城市微更新中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
 
本研究建构了“更新治理—参与行动—共同体意识”分析框架(图1),从城市微更新的空间维度出发,通过居民的全过程参与行动,强化居民的认知培育、实践转换和情感沉淀,推进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总体结构分为3个部分。
 
1)行动环境:城市微更新和基层治理类型和方式。该部分主要是对目前城市微更新与基层治理的交叉分析。城市微更新(空间)和基层治理(群体)作为两个紧密相连的领域,“空间场域”和“行为群体”的联结构成了居民的行动环境。要点在于分析城市微更新中的空间类型及参与形式,结合基层治理群体构成及治理方式分析,找出当下行动环境中的矛盾问题和相应对策。
 
2)行动结构:居民全过程参与行动组成。行动结构是分析框架的核心部分,聚焦行动环境下居民的全过程参与。参与行动从培育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的行动结构出发,分为3个阶段:参与前期,所有利益相关成员进行基层治理共同体中参与式微更新的概念、方法、理论和目标等基础认知培育;参与中期,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需要通过实践将主观认知转换为客观行为;参与后期为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反馈,即经过主观认知培育和客观行为实践转换的交融沉淀之后,形成牢固的共同体情感体验。

居民参与行动的组织结构及制度支撑是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客观保障。居民参与行动更加组织化、制度化,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常态化发展。通过构建起多层级组织框架及权责落实到人的制度框架,为开展参与行动的组织及制度化程度分析提供可行的路径,以支撑基层居民合理化、合法性参与行动过程。
 
3)行动结果:居民基层治理共同体意识形成的类型。该部分是居民在参与行动后意识塑形的结果,将呈现4种不同层次类型的共同体意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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