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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悲田文化与漏泽园的结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日期:2023-06-21 12:48:26     作者:陆哲明    浏览:0    
核心提示:3)僧侣管理墓园。管理、维护漏泽园之事基本都由僧侣主持,他们被称为“守园僧”,其职责在于登记案册、守护墓园、主持葬礼和祭奠活动,也兼管园内植物的修葺[7]。
佛教悲田文化与漏泽园的结合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1)契合佛法教义。佛教“三福田”中的悲田思想[27]③专门针对广大贫苦百姓,生老病死几乎全部涵盖。一些无力回葬原籍的流寄外乡者、驻外士卒以及“贫不能葬”者,死后遗体往往被寄存在寺院,“焚尸寄骸”后安置于屋室[11],此行为虽与漏泽园无直接渊源④,却充分展现了佛教在对待贫苦者死亡这一问题上的积极慈悲态度和人性关怀行为,这为僧侣积极主动参与漏泽园事务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僧人参与埋瘗。南宋绍兴(1131—1162)年间,宋廷筹资招募出家人与部分平民在建康府各州县等地收敛尸骸,因埋瘗有功,华藏寺、能仁寺、宝宁寺、清凉寺、寿宁寺等各得数道度牒[28]。灾荒时,大部分僧侣也都积极响应并参加收瘗,如淳熙(1174—1189)年间大疫,10个僧侣和30个童行⑤负责一处大冢的骸骨收敛[16]。

佛教悲田文化与漏泽园的结合主要体现
 
3)僧侣管理墓园。管理、维护漏泽园之事基本都由僧侣主持,他们被称为“守园僧”,其职责在于登记案册、守护墓园、主持葬礼和祭奠活动,也兼管园内植物的修葺[7]。
 
4)僧侣超度亡灵。“岁时斋设经咒,令僧追荐”[29],僧侣常常为逝者做超度法事,给亡者以安抚,给生者以慰藉。如淳熙十一年(1184年),建宁府知府宋之瑞敛收府城外200余尸骸并安置于吉祥寺,命桑门振拔幽滞,埋瘗入葬时“缁黄导前,幢盖缤纷,阖郡官吏咸集,观者塞涂,莫不合爪赞叹,甚是感泣”[30]。可以说自北宋开始,漏泽园便与佛教悲田文化产生了诸多的关联。
 
存在近千年的漏泽园,基于底层百姓、死亡士卒的现实安葬需要,受传统土葬文化、佛教悲田文化影响,在不断的人地互动过程中逐渐成形并在乡村地区修建,是一类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乡村文化景观遗产,同时它的景观样貌也异于自然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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