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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今盆景评价工作之我见

日期:2012-02-06 11:44:37     浏览:2    
核心提示:近几年来,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或省市级的大型盆景展览活动十分频繁,这是我国盆景事业兴旺发展的表现,是件大好事。各类不同档次的盆景展览,有利于盆景艺术的交流切磋以提高盆景爱好者的造型技艺与欣赏水平,有利于我国盆景艺术的普及与提高。而每次展览,大都进行了评比,依次评出金、银、铜和其它奖项,旨在让后学者学有榜样,同时也对一些出类拔萃的作品及其作者给予嘉奖与鼓励
  对当今盆景评价工作之我见

对当今盆景评价工作之我见

司徒为

      近几年来,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或省市级的大型盆景展览活动十分频繁,这是我国盆景事业兴旺发展的表现,是件大好事。各类不同档次的盆景展览,有利于盆景艺术的交流切磋以提高盆景爱好者的造型技艺与欣赏水平,有利于我国盆景艺术的普及与提高。而每次展览,大都进行了评比,依次评出金、银、铜和其它奖项,旨在让后学者学有榜样,同时也对一些出类拔萃的作品及其作者给予嘉奖与鼓励。然而,也有部份人这样认为,评比工作有利也有弊,表现在费时费事,麻烦多多,且评完之后会产生消极的副作用,使评不上的参展者感到失望,打击了他们的积极。

    笔者的观点是:评比工作其积极意义占主流,是必不可少的,其作用利大于弊。

      问题在于如何去评。每个评委应出尔公心,诚实负责,评得公平,评得公正,评得合理,评出高水平。要有“备”而评,如果马虎应付,任务式走过场,草草了事,当然就会评出问题多多,参展者的意见一大堆,不满之情溢于言表,那么其消极的副作用必然大,产生适得其反的后果。

        问题还在于,我国盆景评比工作,至今仍未有做到统一规范化、标准化,对于评比标准,各地协会各施各法,自行制定相关条例进行评比。例如,树高是否限制争议颇大。即使在限制的尺度上也各有不同,有些展会组织者订出参展作品不得超出100cm,有些则规定在120cm以下,有些则放宽至150cm以下。有人的意见是,凡超高者,一律谢绝进展场;有人的意见是,超高的作品也可以进展场,但就作“参展不参评”处理。记得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众多的盆景展览都在室内举办,当时的展品侧重于微型和中小型作品,树高80cm或盆长60cm-V80cm者已是“稀客”,算是较大型的作品了。如果作品超出100cm的,更属凤毛麟角。事易时移,近几年来,盆景展场多在露天的广场或公园进行,由于展场宽大、空旷,渐渐地,“小不点”盆景已没有了它的展位,取而代之的是较大的或大型的盆景,据说这样才有气势。

       于是乎超出100cm、超出120cm的作品比比皆是,更有甚者,超出150cm或者200cm的作品也时有亮相。露天的展场大,无疑是给予了这些盆景中的“巨无霸”摆设的空间。但不容忽视的是,近些年来,在盆景爱好者中,部份人有倾向于斗大、斗经济价值高的不良风气,个别经济富裕的人,也不惜一掷万金,花上十万甚至几十万元买回一盆“巨无霸”,以显示豪气、阔气。不错,作为盆景,既是艺术品,也是商品,具有其两重性。作为商品,盆景扩大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加强了盆景文化的深远影响,有力保证了盆景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但也不能不注意到的是,盆景一旦被打上了商品的标签,其固有纯粹的艺术文化欣赏也就会不可逆转地发生艺术价值的偏移。


        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有不少人对盆景价值的判断往往是基于其所属的商品价格,以为其价格越高,其艺术价值就越高。他们热衷于关注商品价格,而甚少关注其文化性与艺术性。其实这是个误区,不值得提倡!盆景顾名思义,乃盆中之景,是大自然的缩影,是“缩龙成寸”之景,如果任其疯长,长到两三米高,尽管其形态不错,枝托比例布局也无可挑剔,作品也成熟,充其量也只不过是园林点景之树,而非盆景了。诚然,可能有人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鄙人就是喜欢种大盆景,鄙人认为只有大盆景才有霸气。如果某君自己有场地、有经济条件,且荫弄盆景又属自娱自乐一族,你喜欢种多大的盆景也属无可厚非,但要是送到展览会上参展,万一又评上了个什么奖,那么,后学者和观众就会迷惑了,就会被误导了。据笔者了解,赏石界也曾一度出现过斗大、斗经济价格高的倾向,同样,一些巨贾,拿着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以五位数、六位数去买回一些重以吨计的大石,用铲车铲吊机吊运送到展场参展,其实,这也是不良的风气。如果说,一块观赏石其身价在十万八万或几十万之间,说它毫无观赏价值及艺术价值,这恐怕说不过去。问题在于观赏石也有供石与园林景石之区分,如果都超过吨计,试问又如何进入居室、厅堂?有鉴于此,所以,目前一些大型石展,对送展藏石的重量也作出了限制,一般限制在100kg以下,否则不予进展场。

       这一点,如同我们盆景展览采取对树限高一样,都起到异曲同工的作用。就盆景作者而言,除了注意选取好的盆景素材,还要有创作精品的意识,要考虑到将来成型之后能顺利参展,让广大观众欣赏到你的作品之艺术美。笔者十分佩服一些资深的盆景艺术家,诸如福建省花卉协会盆景分会副会长、龙海市榕树盆景研究所所长林联兴先生,他的命名为《百年沧桑》的榕树盆景作品,仅高105cm,盘根错节,苍劲青翠,气势不凡,可观可赏,在“第三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上荣获金奖。更为难得的是,他的好几盆不同命名的作品,在各个不同的盆景大赛中均获金奖,而且,树桩高度都划一在105cm,说明作者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都注意了控顶,特意注重培植树桩控制在一定的高度,而绝不是任凭树桩无限制地疯长。又如广西省盆景协会常务理事韦志儒先生的《罗汉迎宾》(珍珠罗汉松盆景),树高仅75cm,长得生机勃勃,气势昂然,一如黄山上的迎客松,于“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作者另一盆命名为《松云.碧翠》(珍珠罗汉松盆景)树高只有80cm,也于2002年10月在江苏如皋市举办的“‘绿园杯’全国盆景精品展览”中荣获金奖。


          可见,不一定是要越高越大,桩景才有霸气,也不一定是其艺术性就越高,100cm左右的树桩,只要加以因树取势,因树造型,精心创作,匠心独运,一样能创作出大众认可的精品。记得,在“中国’99昆明世界园林博览会”召开之前,组委会下达征集展品的文件中,对送展作品的树桩高度也作了严格的规定,指示作品高度不能超出120 cm。紧接着2000年在苏州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盆景大展”,展会组委会又明文规定了参展作品的高度限制在120cm以下。据悉,世界许多国家(含地区)举办的国际盆景展,其展品高度多半控制在100cm左右。我们评比工作对展品的高度有所限制,也有利于向国际接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盆景评比时,审评的裁决对象应以120cni以下的展品为佳。超高者,不作审评。这里还应该提到的是,福建漳州市榕桩盆景研究所所长郑建明先生命名为《风韵飘然》的榕树盆景,高度为118cm,雄浑苍劲,艺术美感极强,在“中国’99昆明世界国际园林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作者是经过了近20年的苦心栽培,注意不断控制高度,同时也控制榕树叶片的生长,使之培育成瓜子叶片状。可以说作者确实下了苦功夫,经多年的钻研、苦心经营的才取得这样成果,值得赞赏,值得学习。又如,盆景大师贺淦荪、赵庆泉先生的许多金奖作品亦为人称道。贺老的《秋思》、《风在吼》、《海风吹拂五千年》以及赵庆泉大师的《/又骏图》等佳作,都不超出100cm的高度。他们对盆景艺术创作的严谨态度,就是很好的范例。


      任何艺术的评比工作都带有导向性,比如在许多年前,国家地矿部及有关部门就作过如下规定:钟乳石、生物化石在石展中不得参评。无它,其原因在于钟乳石乃是风景区溶岩洞中的景观石,如果万一评出一件钟乳石为金奖,而收藏者又因此而获得极大的荣誉或拿到了丰厚的奖金,那么,不难想象,广东的七星岩、水晶宫,广西桂林的芦荻岩……等岩洞中的钟乳石就恐怕立马遭到不同程度的恶性采挖和损坏。至于生物化石,如恐龙蛋化石等,均属国家保护的文物,更不宜通过评奖倡导挖取。


      下面,再谈一下在盆景评比工作中又一个颇具争议性的问题,那就评委本人的作品该不该参加评比?如果参评,又是如何个评法?笔者手头有一份“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竞赛及评奖实施方案”,在这份文件中第二点“评审原则”第六项有这样的条文:“评委不得评审与自己有关的展品”。显而易见,条文规定,评委作品可以参评,但为了避嫌,评委作评审自己有关的展品时,应该按规定主动回避,更不能自己投自己作品的一票。可是,目前有些展会在评比工作中,评委本身也直接参与审评自己的作品,甚至还投上自己作品一票,这样做,就难怪送展者颇有微词、视为不公了。其实评委本身,其任务不仅仅在于出尔公心、尽心尽力评出优秀佳作,而且还肩负着发现英才之重任。被展会组委会聘任为评委的盆景艺术前辈,他们哪一位不都是“经战沙场”,他们的作品不知参加过多少次盆景大展并获奖无数。今时今日,他们对自己的参展作品获奖不获奖,大都抱着平常心态,再不会去斤斤计较衡量其得失。评委本身应是品格高、心胸阔,通过评比工作,去努力发现新秀,充当伯乐,一个心眼想的是为了宏扬发展祖国的盆景艺术事业而无私奉献,这才会受人们的敬仰。依笔者愚见,评委作品参展不参评是可行的。据了解,目前一些盆景协会早就这么实施了,效果不错,群众反响热烈,很为人们称赞。有些盆景/协会,采用“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外省、市富有权威性的盆景行家作评委,举办方的组织者不参与评比工作,这也极受群众欢迎。评委作品不参评,把有限的奖额(尤其是金奖)让参展者分享,我想,盆景评比工作的公信力将会因此大大加强,更能服众,有利于减少负面影响。或者,展会组织者可给评委们的成功作品设置“评委荣誉奖”或“评委佳作奖”,从而腾出更多的“金奖”、“银奖”,让与广大送展者分享,这不是很有积极意义吗?
     
      至于评比过程,方法采用投票制、评分制或合议方式,这样要看时间、设备条件(如电脑设备)等方面而定。对树桩的头冠形态、枝托比例及布局是否合理、树桩的健康情况、配盆及盆面的处理等方面,各占多少分,只要是行家,都比较容易达成共识。其争议分歧不大,这里就不打算作冗长论述了。
     
      最后,笔者还想简略谈谈参展者对待盆景评比的心态。志在参与,不在乎名次,抱平常心态,这最为正确。由于展品多,评比时间短,评委在评比工作中难免有疏漏,事实上,无论目前还是往后,每一次的评比,都是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做到公正、公平、合理。作为参展者都该有包容心,多点宽容,那便会心平气和了。在展会上,每一个盆景爱好者,广开眼界,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虚心学习,必有收益。同时,亦要指出的是,极个别的“重商主义”者,一如彩民老是渴望中彩一样,总希望自己的作品得个金奖什么的,以便日后卖得个好价钱(赏石界也不乏这一类的参展者),如此一来,评不上奖就说三道四,怪话连篇。为图利而争大奖,这种心态极不可取,不利于团结,也不利于评比工作的顺利开展。
     
      盆景艺术不仅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也需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多开一些有质量的盆景学术研讨会,对一些争议性较大的问题,通过大家研讨,达成共识,那么不仅有利于盆景评比工作的开展,还有利盆景艺术事业方方面面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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