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 PenJing8
宁波杭州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2016-10-17 23:35:54  浏览:12
 宁波杭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花卉、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宁波杭州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7月18日

公告期限: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宁波杭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花卉、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NBITC-20161053G(新区采购编号:HZWXQ2016-13)

2、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花卉、盆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重发)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项目概况:

子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单位

服务期限

预算价(元)

1

花卉、盆景租赁服务

1.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安分局;

2.宁波杭州湾新区财税大楼;

3.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4.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关大楼;

5.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11号;

6.宁波杭州湾新区职工生活区;

7.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临时指挥部;

8.宁波杭州湾新区水利管理处;

9.宁波杭州湾新区公用事业公司;

10.宁波杭州湾新区城管局大楼;

11.宁波杭州湾新区科创中心。

一年。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宁波杭州湾新区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送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可续订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650000.00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0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574-63991908。

6.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4供应商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供应商以银行转帐方式(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在2016年8月3日下午16:30时前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831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9.1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14:00(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2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迪波

联系电话:0574-89280129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春辉、韩洋、林燕、陈洁、周世雄、鲍顺翱、金明凤、陈裕栋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真:0574-87198579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