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准若干问题的思考
1标准是创新成果推广的有效途径。
2016年我们承担了浙江省花卉产业技术示范推广的《荷花睡莲新品种扩繁栽培技术示范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荷花种藕繁育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去杂问题,很多品种不纯,错版现象普遍;二是种藕起苗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随着劳动力紧缺,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繁殖季节限制大,影响优良品种的推广速度等。针对这些问题,项目组会同省内同行组织攻关,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并将相关技术、经验纳入了《浙江省地方标准莲藕繁育技术规范》(草案),推广、应用指日可待。
2.可操作性是标准的基本要求。
水生花卉产业标准是对各项生产技术的具体规定,生产人员将根据该标准进行具体的生产作业,因此可操作性是基本要求。我国目前颁布的一些水生花卉产业标准,在可操性方面上尚有进步的空间。
3.起草人员合理组成是标准的重要保证。
标准起草人员的组成非常重要,应根据标准内容,确保每项内容都有直接从事田间种植作业经历的人员参与为原则。如某地方规定睡莲(包含热带睡莲)的种植密度为“每平方米3一5株”;而在实际生产中,睡莲的种植密度与株型密切相关,一般热带睡莲植株要大于耐寒睡莲,如耐寒睡莲‘海尔芙拉’叶展幅为60cm左右,常见的热带睡莲印度红睡莲的叶展幅在4m以上,两者叶片所覆盖的面积相差巨大。
因此,种植密度应对不同株型的品种做出相应的规定才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同样还有种植时间和越冬的规定,大田栽植“热带睡莲于四月初定植”明显偏早,4月初气温、低温、水温都比较低,还有倒春寒的可能,对刚从温室移出来的热带睡莲极易造成冻害。实际生产中大田移植以在4月底到5月上旬为宜,否则难以确保不受冻害。据了解,该规定的起草人员均为科研人员,虽然有丰富的理论素养和技术知识,也具备小范围内移植热带睡莲的经验,但可能相对缺乏大田实操经历。
4.重视函审专家的意见。函审是提高和完善标准质量的重要环节,应认真对待函审专家的意见,我们在起草浙江地方标准《耐寒睡莲种植养护技术规程》过程中体会深刻。如函审专家提出含盐量标准为0.4,起草组曾在舟山长峙岛种植过耐寒睡莲,种植水体其含盐量在0.3%一0.6%间,甚至有时达到0.8,理论上含盐量0.4%时耐寒睡莲能够正常生长,但考虑到水体的含盐量往往不稳定,起草组经讨论后决定以略显保守的0.3%更宜。
另外,起草组原来是根据单株叶的展幅直径将耐寒睡莲的株型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但没有具体的划分标准。但函审专家李子俊提出了大、中、小三种株型的具体分类标准,起草组认真讨论并征求了业内一些专家的意见后一致认为其意见合理,最终纳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