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作品的创意
如果把具象创意比为抓住永恒的话,抽象作品的创意则是抓住瞬间。抽象创意并非指其主题抽象,而是其主题见之于形成的相比较为抽象。它在创意过程中抓住的是根材某种美的形体,这种形体不像某“物”,但先具有线条、纹理等形体美,再赋予一个能解释该形体美的主题。
苏珊·朗格在(《情感与形式》中这样写道:“抽象形式,摈弃所有可使其逻辑隐而不显的无关因素,特别是剥除它所有的俗常意义而能自由荷载的意义,就是头等重要的事了”。这个新的意义不是揭示其形式“像”的,而是揭示其形式“美”的。例如居然的《飘》,虽然该作品没有少女的长发、脸型,但有女性的线条,让人从这种线条美中解读少女的青春之美。
抽象作品创意的难度在作者把自己独特的思想注人他人不一定能这么想的根材中,从而完成它们和谐地统一,形成具有生命的艺术作品。
抽象作品的创意与形式的统一状态必须能让人产生共鸣才能视为成功之作,而非那些少数圈内人才看得懂的作品才视为上品,看不懂的艺术视为抽象艺术就更是错误的了。
虽然抽象根艺作品不在乎其载体像什么,但也绝不是随随便便一段枯木、一个块根就能产生思想的火花。在进行创意时一定要有求异思维,要善于抓住根材不同寻常的结构,哪怕这是极细微的,也要善于捕捉常见形态,进行搜索似的思维,把情感相对干形式产生和谐的交点找出来。
这些情感往往是作者个人意义上的,代表作者的个人思想,有一种“我想怎样就怎样”的感觉,是一种寻求认同的行为,因为这种情感不仅要让人产生共鸣,还要被负载这种情感的主体—根材—承认。具象作品因为主体本身就揭示一定的内涵,所以作者的意图很容易被反映出来。
具象作品与抽象作品我想可以用这样一些比喻:具象作品是外向的,抽象作品是内向的;具象作品是比喻,抽象作品是象征;具象用品是写实的,抽象作品是写实的。
无论具象作品还是抽象作品,它们都既体现人的情感与理念的抽象美,又体现精工细作的工艺美,它们在创意上都应更多地体现人的思维领域的东西。根艺上品于具象作品来说,应出神人化地刻画具体的形象,并给该形象与情感的生命,于抽象作品来说,其情感应能非常成功地阐释其形式。
那种把进行具象创作看成落俗的提法,我认为是不正确的。根艺创作首先要进行这样的思维,才可以突破,抽象作品不是相对于具象作品的突破,只有情感见之于形式的和谐统一,情感与形式不断发展才是突破。
总而言之,无论抽象作品、具象作品它们都是平等的,如果表现的内容没有升华,谁都不比谁更优越。丰富我们的知识,是实现根艺创意突破的前提,创意的突破又是根艺创作突破的前提。